陕西:依法行政是生命线
家住西安市雁塔区的张师傅一直想开个杂货店,本想着手续不好办,程序多,麻烦多。结果他跑到工商所,一天就办完了,他高兴地说:“简简单单办事真好!”行政审批是政府部门权力的直接体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简政放权,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保障。近10年来,陕西省先后组织6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本级共精简行政审批1990项。
在陕西,封面注明“公务员必读”的《公共行政法汇编》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两本书,公务人员人手一套。“这两本法律读本我们先后印发了30多万册,它们现在是陕西公务人员使用频率最高的工具书。研学法律、实践法律已成为公务人员的工作常态。”陕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宋昌斌告诉记者。
“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这是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赵正永经常强调的一个理念。
陕西各级政府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通过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实行依法科学决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创新综合执法和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行政复议,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系列措施,使依法行政迈上了新台阶,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陕西,“拍脑袋”决策已成“官场大忌”,听取民意依法科学决策成为“官场规矩”。省政府工作规则明确:政府重大决策必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广泛征求意见、举行论证听证、进行法律审核、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列为必经程序。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固定列席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把关。
“‘黑头’不如‘红头’好使,‘红头’不如‘口头’管用”流行多年,为根除这一官场陋习,陕西严格行政决策监管,坚持“逢文必审”,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出台的“红头文件”,全部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每年审核3000余件。他们还建立了“四级政府,三级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管体系,要求“红头文件”一律标明有效期,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三统一”制度。
“感谢省政府主持了公道!”行政复议申请人魏先生无比欣喜地说。今年2月,陕西省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依法撤销了安康市政府此前在土地使用权属存争议、第三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情况下而给第三人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加强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论证,全省重大复杂土地案件实地调查率达100%,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增强了行政复议公信力。近10年来,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614件,撤销、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3387件,经调解,当事人撤回申请2709件。
“弹性执法”问题一直备受诟病。近年来,陕西坚持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进行细化、量化。至今,48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完成511部法律法规规章1983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制定工作,共制定基准阶次7866个。全省对行政执法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共制定了初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阶次8635个。
“要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要求,把宪法作为根本行为准则,强化法制意识,坚守法律忠诚,依法履职办事。” 陕西省省长娄勤俭说。(来源:2014年10月18日人民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