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党政“一把手”推动环保新向度

11.03.2015  10:10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保法》中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环保法》要求,不断强化环保属地化管理,以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勤俭为代表的各级党政亲自部署,推进污水治理,亲自上手破解环保难题,环保工作捷报频传,社会认可度明显提升。

   1、挥动生态文明考核指挥棒 确立风向标

  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勤俭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不能再唯GDP论英雄。

  赵正永提出,在统筹推动发展、实现目标任务的过程中,各级一定要牢记,我们所提倡的是科学、生态、绿色的发展,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GDP是阶段性成绩,而生态事关长远,如果在要有污染的GDP还是要生态的问题上作抉择,要毫不动摇地选择生态。各地要把握好发展方向和原则,决不能为了一时所谓的“发展政绩”,把一个地方生态严重破坏,环境严重污染,那是无法给人民交代的,群众也是不答应的。

  娄勤俭在去年的陕西省第九次环保大会上则提出了具体要求,即要健全政绩考核导向机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坚决纠正唯GDP的片面政绩观。

  正因为此,2014年被称为陕西官场“大考”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做了重要调整,适当弱化了GDP指标权重,大幅增加了生态环保指标权重。其中,美丽陕西即生态环保指标,分值由原来的12分增加到25分,雾霾治理指标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8分。GDP的分值适当调整,各市GDP达到全省平均值视为完成任务,超额完成任务不再加分。而生态环保指标分值增加,超额完成治霾任务还能加分。

  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和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助推器、风向标作用下,各市县区党委、政府一把手都把防治大气污染、保障群众健康作为民生之本、执政之要,全部行动起来了。特别是西安市作为全省大气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城市,市委、市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魏民洲要求把治污降霾作为首要民生工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研究针对性措施;市长董军也现场办公解决问题,使西安市各级各部门不断掀起向污染宣战的新高潮。

  环保实绩考核引领干部转变政绩观,环境保护投入逐年递增,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建立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环境保护与干部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机制,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

  2014年,陕西省完成火电机组脱硫提标改造630万千瓦,拆改燃煤锅炉2347台,关中地区煤炭消费出现负增长,工地扬尘得到控制,西安连续10个月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十位,治污降霾初见成效。秦岭保护提前全面完成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整治任务,渭河三年变清目标如期实现,皂河等支流污染排放达标,汉、丹江水质稳定在Ⅱ、Ⅲ类。农村生态环境连片整治深入实施,42个县的122个乡镇、872个行政村示范项目全面完成,受益群众超过13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