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家乐”年收入15.69亿 宝鸡最多西安次之

23.03.2015  18:27

陕西省统计局近日发布《陕西农家乐消费统计调研报告》。报告显示,我省“农家乐”发展主要集中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关中平原地区。全省集中区域在20户以上的各种经营类型“农家乐”共计5821户。

现状:陕西农家乐集中在关中

陕西“农家乐”依托秦岭山脉的自然资源,以及丰富的地域文化旅游资源呈现了快速发展的态势。目前,陕西的“农家乐”发展集中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关中平原地区。以秦岭北麓、太白山附近和风景名胜附近的“农家乐”为主要代表。目前,我省“农家乐”主要可概括为农家园林型、花果观赏型、景区旅舍型、美食购物型和花园客栈型等5种经营类型。

根据“农家乐”分布的集中度,全省集中区域在20户以上的各种经营类型“农家乐”共计5821户,其中西安1434户、宝鸡1588户、咸阳514户、铜川105户、渭南197户、 汉中 200户、 安康 662户、商洛822户、延安44户、榆林207户、杨凌48户。2013年经营收入约为15.69亿元,占当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3%。

问题:农家乐“个转企”步履维艰

由于“农家乐”以个体经营为主,且数量较多,近两年来,相关部门加大了“个转企”的工作力度,但“农家乐”的“个转企”却存在很大的困难。

首先是程序复杂。“农家乐”个体户转为企业要经过水利局、环保局、食品药监局、工商局等多部门的审批,需要水质检测报告、环评、餐饮许可证等多个环节,办理程序比较复杂。

同时“个转企”费用较大。在办理“农家乐”个体户转为企业过程中,环评、餐饮许可证、工商执照等都会产生费用,通过调研初略计算,平均一户的费用为2.5-3万元,这对“农家乐”经营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缴纳税负增加。绝大多数“农家乐”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是定额税,由个体户转为企业,并发展为限上企业后,应按照营业额交税,同时增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年新增税费支出2万元左右,按照限额以上企业最低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建账,每户每年的税收支出约12万元。

建议:创立本村“农家乐”经营品牌

报告建议,加强“农家乐”提档升级力度,为纳入统计打下基础。其中,建立“农家乐”经营户转企业“绿色通道”。“农家乐”转为企业经营,有利于推动“农家乐”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对经营规模较大的单个“农家乐”经营户转为企业后,联合省工商、环保、水利、食药监、税务、旅游和统计部门,建立“农家乐”经营户转为企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减免办理费用,积极培育,为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做好准备工作。

推进“农家乐”现代管理方式,对“农家乐”经营集中在一定数量的村庄可借鉴便利店管理模式,将村委会或以本村为特色成立的公司视为总店,创立本村“农家乐”经营品牌,建立村域网络,设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各个“农家乐”经营户视为直营店,每户可应用终端固定POS机,纳入收银管理系统,使整个村庄实现统一管理,分散收银,统一汇总经营数据,使“农家乐”管理手段更加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