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出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08.07.2015  11:10
        6月26日,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在审结王某某诉被告周某某、某保险公司西安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后,发出了陕西法院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该案后,鉴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仅用了20天就予以审结,不到法定审理期限的1/4,并按照最高法院及陕西省高院关于实行民事案件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简化一审裁判文书的改革要求,作出了全省法院首份表格式判决书,已送达当事人。

  该判决书为附表格式,对当事人基本信息、案件审理经过、诉讼请求及答辩意见以及审理查明事实和法院论理部分均予以简化。在法院审理查明事实部分,分为当事人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及诉讼请求,和双方有争议的事实及诉讼请求两个方面,着重对有争议的赔偿请求部分逐项列明法院查明事实及依据。在判决主文之后,还专门附有一张赔偿权利人损失数额认定表,从双方确认和法院认定两个方面,对赔偿权利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逐项列明数额及计算依据和方法。

  相比于以往的判决书,该判决书篇幅大幅减少,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围绕争议,突出焦点,避免了内容前后重复,使得判决更具针对性。

  代理该案的陕西昭应律师事务所律师童晓娇在签收该判决书后说:“对此类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按照以往判决书样式,动辄10页以上,内容过于繁冗,焦点不明确,当事人和公众看起来都费劲,现在予以简化,特别是对于赔偿项目数额用表格方式反映,赔偿项目、数额及依据更为清晰清楚,一目了然,这项改革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