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法厅“六项行动”效果好

21.12.2015  11:11

扭住“牛鼻子”抓点带面

“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繁重,只要扭住‘牛鼻子’,解决主要问题,就会取得成效。”陕西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以来,陕西省司法厅坚持“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工作理念,培育典型,抓点带面,大力推动监所管理规范、人民调解和谐、特殊人群帮扶、法治陕西推进、法律服务惠民和队伍建设强基“六项行动”,全力服务三个陕西建设,成效显著。

之一:监所管理规范行动

陕西在监狱开设“微信官方网”,向社会公开狱务,实现了即时查询和双向互动。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实行评审旁听、网络公示制度,提高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透明度。
  针对夜间监管事故易发多发实际,陕西在狱内设立管控指挥中心,创新值班模式、配齐单警装备、优化巡更系统、规范巡查记录,极大提升了夜间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作用,整合心理矫正工作力量,用好《循证矫正实务纲目》,促进了教育改造质量的提升。
  陕西省戒毒局以渭南强戒所和女强戒所为示范点,在全省推广“三三三”戒治管理模式,即落实分别管理、分期管理、分级管理,实施生理脱毒期、康复训练期、回归社会准备期综合戒治,健全规范管理、综合戒治、科学评估三项机制,保障了戒治质量不断提升和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之二:人民调解和谐行动
  西安市灞桥区建立完善区、街、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综治、公安、法院、信访、司法五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在劳动人事争议、消费、物业、教育、医患、职工维权、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纠纷等八类行业领域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调解工作由单一性向综合性的转变,由事后调解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得到了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的批示表扬。
  截至9月底,陕西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78185件,调解成功75358件,成功率96%。

之三:特殊人群帮扶行动
  陕西在宝鸡、咸阳两市开展了监所、市、县安置帮教基地三级衔接试点工作,帮助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陕西省司法厅与省综治办、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刑满释放重点人员三级衔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对刑满释放人员实行网上信息核查和衔接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制定了实施方案。
  协调省财政按照每个基地50万元的标准对各市安置帮教基地进行经费补助,试点地区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了刑满释放与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
  截至目前,陕西省已建成市级安置帮教基地10个,县级安置帮教基地43个,企业认证的安置帮教基地134个,完成10000多名刑满释放和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全年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100%,安置率90%。
之四:法治陕西推进行动
  咸阳市秦都区制定《政府工作规则》,建立了领导干部夜校学法制度,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与35个部门单位签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年度普法检查考核体系,实现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的转变。
  在试点县选取新建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村民自治组织阵地,陕西建设法治文化大院、法治文化广场,创作法治微电影、法治动漫、法治剧目等,丰富了法治宣传的载体。
  制定《陕西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经省委深改委审定通过;加强与省检察院的沟通协调,严把人民监督员选任关口,确保人选质量,得到了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之五:法律服务惠民行动
  陕西省司法厅推行利用司法行政机关办公用房或政府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两种建设模式,突出与党委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镇村改革、普遍建立法律顾问三项工作的结合,建立网络建设、资源整合、规范建设、监管保障四项机制,强化省、市、县(区)、镇(街办)、村(社区)五级联动机制。
  通过整合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职能,强化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一厅式、一条龙、面对面、零距离”法律服务。
  截至9月底,陕西共建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3家,乡镇(街办)公共法律服务站1006家,村(社区)法律服务室12228家,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0万余件次。
  陕西省律师协会在渭南市临渭区、潼关县主抓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示范工作,法律顾问担任村委会(居委会)副主任,为村居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要疑难纠纷调解。
  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形成“做实站点、做优队伍、做好案件、做强保障”的延川模式。
  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开展诚信等级评定、推行学分登记,提升了社会影响力和满意度。
  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推行渭南市“抓基地建设、抓强化保障、抓规范管理、抓整合力量”的先进经验。截止8月底,全省在矫人员16599人,再犯罪18人,再犯罪率0.05%,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之六:队伍建设强基行动
  陕西省司法厅力推干部调整配备“二三三四”模式,以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双过三分之一为基准,三次党组会酝酿讨论,遵循三个原则广泛交流使用干部,公开四个环节全程接受监督。
  每月厅长办公会上,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照目标任务,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和下月工作打算,厅领导现场点评,考核办逐个打分,形成了深思工作、严抓落实的良好风气。
  厅直机关党委按照“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反映好”为标准,在机关处室中开展“对标定位、晋级争星”创建活动。
  厅纪检组监察室聚焦纪检监察主业,对干部选拔、狱内执法、经济项目、四风问题等进行监督,得到好评。
  建立两个干警报告团和两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宣讲团,强化对全省青少年和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将监督项目细化为64个,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杨丕功 王小桥)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