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法鉴定管理创新方式服务社会群众

26.01.2015  20:06

变上访为下访   化纠纷保权益

——陕西司法鉴定管理创新方式服务社会群众

2014年,陕西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批示为指导,坚持“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全省大局、建设法治陕西”六项行动和“九个新提升”的总要求,依法规范执业监管,大力推进司法鉴定队伍、业务、质量建设,整体工作取得新发展。我省共登记鉴定机构100家,鉴定人1301名。检案量逐年递增,达32773件,业务收费3220余万元,鉴定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基本形成了科学规范、健康有序的司法鉴定执业环境。

当前,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叠加,呈现出多样多发的态势,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司法鉴定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不可或缺的核心要素,作为科学证据在司法活动中的重要性,以及在依法办理诉讼案件和解决矛盾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近几年,司法鉴定事业快速发展,执业监管工作经历了从机构起步到规范管理,从注重办案数量到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发展过程。司法鉴定为服务社会、服务诉讼,推进依法治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信访投诉不断增多,特别是2013年以来我省投诉案件数量急剧增加,达22起;今年有31起,主要集中在法医、物证类鉴定案件;其中缠访、闹访的案件6起;因对投诉处理不满,形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1起;其他机关转交调查处理的案件4起。分析原因,有的管理部门和机构对信访投诉工作思想不重视、处理不及时、惩戒不严肃、教训不汲取,对司法鉴定事业的健康发展已经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陕西各司法鉴定管理部门、鉴定机构和人员都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执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防范信访投诉,进一步提高鉴定质量和服务能力。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信访投诉的实际情况,切实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建设,创新工作方式,变在办公室接待受理群众投诉“上访”为主动“下访”,走出机关大院,深入到社区、居委会、村组基层一线,到群众家里,上门解疙瘩、调矛盾、化纠纷,彻底解决人民群众信访投诉难的问题, 支持了他们的合理诉求,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防范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及时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造成的社会影响,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投诉人王某,70多岁,退休医生。一年前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右股骨粗隆间骨折。其丈夫周某,退休医生。两人对鉴定机构的伤残等级评定、鉴定人资质、鉴定费用等事项提起投诉。在受理投诉后,经过认真调查核实,我们对王某及时作了耐心细致的答复。但王某和周某表示不满,自认为对医学专业很精通,鉴定机构在鉴定程序和技术规范上适用不当等。随后就到厅机关多次缠访,甚至大吵大闹,一点不听劝解,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办公秩序。按照“要积极妥善处理好群众上访投诉,尽量为他们提供方便,防止矛盾激化”的领导指示,考虑到王某年龄大、行动不便、认识问题片面容易激动等情况,陕西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改变以往坐在办公室接待受理投诉,打个电话调查了解情况,开个会研究决定处理,口头简单作出答复的方式,针对王某投诉案,特邀鉴定协会专业委员会的鉴定专家,召集管理干部、鉴定机构负责人、鉴定人、法律服务工作者就座谈论证,达成共识。会议决定,指派参会人员“下访”到王某家里提供服务。并明确分工,由机构鉴定人诠释案件鉴定过程和鉴定意见,由协会鉴定专家就技术规范适用进行分析说明,由法律工作者告知法律程序规定和救济渠道。待一切安排妥当,我们就与王某约定好时间、地点,上门解决问题。当天,省厅组织相关人员、王某所在地的司法助理员、西部法制报社的记者等一同前往,深入到王某所在的社区,与其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他们的目的、诉求,对合理的予以支持,其他问题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尽力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彻底化解消除他们心中的疑团和困惑,告知并帮助找到解决问题的救济途径,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同时,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妥善处理了中央第七巡视组交办的5起投诉案件。每一起案件都做到思想重视,反应迅速,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同相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赶往铜川、韩城、商洛等投诉人所在地调查了解情况,与当事人逐一见面。对合理的诉求,尽量协调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我们做好解释疏导,并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思想稳控工作。

在投诉信访处理工作中,我们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制度作用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及《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依法行政。一是接待受理。对于信访投诉案件,首先要明确是否为有效投诉?据统计,大部分事项是无效投诉。其判断的标准就是有关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文件的补充要求。对于投诉人,应热情接待,明确情况,对应当受理的予以受理;对依法不予受理的,应说明依据、解释清楚。二是调查论证。对受理的投诉案件,及时通知相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求将与案件有关的鉴材和书面说明上报。并召集鉴定专家、法律工作者及案件相关机构和鉴定人座谈论证,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就技术问题可咨询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意见。三是处理答复。管理部门对投诉案件调查情况进行认真研究,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依法处理,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予以答复。 


在防范信访投诉方面,我们已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做了大量卓有实效的工作,但有关信访投诉案件仍呈明显上升态势。怎样加强执业监管、有效防范投诉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下一步,我们在投诉处理工作上,要加大力度,标本兼治,重在防范,把矛盾纠纷或可能产生的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化解于初始阶段,严防投诉案演化成重大闹访缠访事件,避免投诉案转化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具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司法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各鉴定管理部门要贯彻执行好这些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特别是对信访投诉要加大核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对于查证属实的,该行政处罚的坚决严格处罚,该停业的停业、该吊销资质的吊销资质;该行业监管的,由协会予以处理。对凡受到处理的均记入诚信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鉴定人业务能力。要按照《教育培训规定》开展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强化执业纪律职业道德。要结合投诉信访所反映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使鉴定人准确掌握鉴定程序和标准,进一步提高鉴定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活动。要通过加强行风建设,健全和完善信访投诉登记、受理、督办、承诺等制度;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要进行分析、论证和处理,真正树立诚信规范、客观公正、执业为民的社会形象。

四是落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负责制。在执业活动中充分发挥机构在执业监管中的基础和主导作用,鉴定人对鉴定质量、投诉处理实行负责制,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2015年,陕西司法鉴定工作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坚持“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六项行动”,深化司法鉴定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大力推行行政监管、质量管控、队伍建设、行业自律、公共服务“五位一体”建设,开创我省司法鉴定工作的新局面。

来源:厅司法鉴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