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唱响行政执法好声音

22.10.2014  11:48

近年来,我省抓行政执法制度创新,抓规范执法,抓执法质量,深化执法责任,唱响行政执法好声音,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良好基础。 

红、黄、绿”卡管理制度  
      2003年起,商洛镇安县政府实施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卡管理制度,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执法能力、服务意识、民意测验”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A等发给绿卡,考核成绩在60分至80分之间的为B等发给黄卡,考核成绩在59分以下的为C等发给红卡。这只是我省在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中的一个掠影。 

几年来,省政府相继出台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10多部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省政府所属50个部门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50个部门制定了本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我省各地、各部门根据中、省有关规定,也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 

2002年,省政府制定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持证人资格、证件发放、管理作出明确规定。2002年、2007年、2012年先后三次组织大规模的集中培训和换证工作,经过资格审核、法律考试,全省10余万行政执法人员领取了行政执法证。同时,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网络管理系统,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全省48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公布了本行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我省出台《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后,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安排部署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省政府所属50个部门结合实际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省对511部法律、法规、规章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1983个条款,进行了量化细化,共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7866个。

案卷评查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客观载体,案卷评查是量化和评估执法质量、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省政府法制办出台了《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研究制定了行政许可案卷6项22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案卷4项22条、行政处罚案卷5项30条、行政复议案卷6项23条的评查内容和标准。我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工作,强化了执法监督,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特邀依法行政监督员

我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其中之一就是建立了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制度。宝鸡市政府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人、农民等社会各界聘任了29名人员作为市政府特邀依法行政监督员。采取邀请参与年度检查考核、特邀参与明察暗访,定期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履行执法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安康市出台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妥善解决各类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商洛市成立了由监察、编办、人社、法制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小组,坚持每季度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及具体执法程序、期限、文书档案进行检查、监督,对个别违法及不当的执法行为,在监督过程中予以及时处理和纠正,从而维护了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来源:2014年10月22日陕西日报,记者: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