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税局:事项办理“三统一”

26.11.2014  13:01

本报记者 杨丽 通讯员 杜冠群 于向晖

中国税务报 2014年11月17日  二版要闻

 

陕西省国税局推行“三个统一”规范事项办理,落实“三项机制”提供制度保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迈向法治化轨道。

      在逐级公开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该局统一流程、统一文书、统一编号,明确纳税人办理许可事项由法规部门受理、进行合法性审核和送达,审批事项由主办业务部门受理、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主办业务部门送达的流程。同时,建立了规范税务行政审批的目录管理、反馈纠错和监督检查三项机制。今年5月,陕西省国税局公开省本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亮出该局负责实施的17项行政审批清单事项,凡目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将审批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实现了审批事项办理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