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局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19.09.2017  19:26

  2017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弘扬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陕西局针对易发“节日病”,早提醒、早安排、早防范,提前打好“预防针”,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陕西局要求各市局党组、省局机关各支部要着力加强改进作风、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意识。“一把手”要以上率下,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是严明六大纪律,强化规定执行,认真落实十四项“严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参与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拜访;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敛财;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企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等有价证券;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要求各市局“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各项“严禁”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认真抓好本单位“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和自查自纠,防止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要求各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和事,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向省局党组报告。

  四是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及时开展廉政提醒,由省局纪检组牵头,开展“两节”期间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严格实施廉政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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