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政府法制2014年第10期

05.01.2015  16:02

法治中国”思想及其时代意义

杨宗科

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其中,在多个历史节点发表的与依法治国有关的系列重要讲话,逐步丰富、汇聚并最终成为“法治中国”思想体系的内核,是今后我国抓住深化改革历史机遇期,破解各种体制机制障碍,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重要指导思想。

一、法治中国思想的提出过程

法治中国思想是习近平治国理念中非常重要的元素。十八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论述呈现出法治中国思想内容的雏形。2013年1月7日,习近平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治中国”概念。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庆祝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纪念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等场合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全面系统阐述了法治中国建设特别是宪法实施的基本思想。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依法依规治党角度阐述了法治中国思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五次集体学习,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等时间节点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化了法治中国思想内涵。

法治中国思想观念已经融汇到最高层的决策理念中。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词是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被确定为构建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独占了16项中的一项,分5个小条目来进行详细论述,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014年7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二、法治中国思想的问题导向

法治中国思想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治党、治国、治军、外交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实践提出的,以切实解决好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也就是治党与治国的关系为核心的重大理论观点,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根据现代政治哲学中的政治正义理论,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主制度,都是民主革命实践中人民的创造,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选择的结果,具有历史的正义性。而这些政治制度历史正义性在和平建设时期的延续,取决于它们治理体制的正义性和有效性。法治中国思想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基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法治中国思想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时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上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改革,在思想和行动上强调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的治理思路,从“党和国家”体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通过实现治理正义体现政治正义。

法治中国思想揭示出了法治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联系,从而为深刻理解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必然性和合理性提供了法哲学依据。

如果不从理论上说清楚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实践中必然会出现把法治单纯地作为治国的工具,放在可要可不要、可重可轻的法律虚无主义地位。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近年来关于法治建设方面出现的左摇右摆,与我们在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上不牢固、不自信有直接关系。

2014年7月29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法治中国思想把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从本质上联系起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法治的社会主义。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制度的精神追求和内在本质,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这个思想的提出,超越了长期以来我们仅仅把法治作为治国的方式、方法、手段等工具理性思想。把法治作为价值标准、价值目标,具有价值理性,表明法治不是可有可无、可用可不用的工具,不仅仅具有工具理性,而是具有重要价值,是不可替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方向和发展目标。

法治中国思想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出发,总结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和法治发展规律,直面中国治党、治国、治军、社会治理等国家治理体系的现实,以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原则,使法治中国建设成为既符合世界潮流又解决中国问题的正确方向和目标。

三、法治中国思想的重要意义

党和国家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关系,党和国家体制是中国政治体制的核心体制,治党与治国的关系也是中国法治发展的特有的核心问题。法治中国思想就是针对新的历史条件,解决好这一问题的重要思想。

(一)从中国和世界的历史发展向度看,法治中国思想具有科学性、先进性

古代中国夏商周时代是宗法中国礼治中国。《唐律疏议》中关于德礼为政教之本、刑法为政教之用的规定,概括了汉武帝以后中国封建社会治国的基本体制。近代以来的一百多年,中国先后经历了预备君主立宪、西式三权分治、北洋军阀武治、国民党党治等国家治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逐步建立了实施法治的法律基础、组织基础、职业队伍基础、思想基础。1997年,十五大明确提出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十六大、十七大进一步提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法治发展任务。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论。法治中国的提出,是对一百多年来建立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经验与教训的科学总结,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十六、十七世纪以后,欧洲工业革命推动现代文明发展,并且创造了工商文明和民主法治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不论是以英国普通法为传统形成的英美法系,还是以古罗马法为传统形成的大陆法系,主要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在建设或者建成了法治国家。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和平、发展、法治、人权成为当代世界发展的主要潮流,法治成为当代世界各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处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形成的特殊历史时期,中国的和平崛起以及作为负责任的世界大国参与国际事务的处理,必须建立顺应时代潮流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法治居于核心。建设法治中国,就是着眼于平等参与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在吸收人类现代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提出的国家发展目标。法治中国是顺应当今世界潮流的中国国际形象。

(二)从治党、治国的改革发展实践来看,法治中国思想具有统摄性、指导性

自从党的十五大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以来,伴随着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法治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中央提出的法治发展目标设计也是在动态中趋于完善。例如,1997年十五大提出建设法治国家,2002年提出建设小康社会,2004年国务院提出建设法治政府,2006年中央强调依法执政,2012年提出建设法治社会。可以说,这些发展目标从不同侧面对于中国法治建设的任务做出了明确要求,但是,也都是不全面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其内涵具有统摄性,它包括了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换言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法治体系的建设,都属于法治中国建设的必要组成部分,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是法治体系建设由量变到质变的结果。当前,法治中国思想对于法治发展的统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对于中央层面关于当前法治建设改革任务的顶层设计有统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当前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改革任务有五个: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这五个方面的改革包含若干个具体改革事项。这些目标任务的完成,对于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切实得到保障的目标具有直接推动意义。

其次,对于地方党政机关优化区域法治环境具有统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维护法治的统一和尊严。由于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差异,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法治素质有差异,法治机构的工作水平有差异,因此,形成了治理水平层次不一、治理效果不同的法治环境。为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一些地方党政机关提出了诸如“法治浙江”、“法治广东”、“法治陕西”建设活动,这些举措本质上是在优化区域法治环境,创造建立法治秩序的良好条件。法治区域环境的普遍优化,必然会全面优化法治中国的环境,促进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

最后,法治中国对于法治政府等阶段性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统摄作用。十八大确定,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但是,这仅仅是法治中国总目标中的一个阶段性任务,后面还有法治社会、法治政党、法治国家等等一系列相互联系逐步深入的目标,这一切,  都是统摄在法治中国这个大目标之下的。

法治中国思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思想的重要内容,必将对于党和国家治理体制改革和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者系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院长、法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