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商南法院:把法庭搬到案发地

16.05.2016  17:58
        4月26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一场庭审在城关街办曹营社区拉开序幕。这是商南县法院开展“法治文化进万家”活动以来第三次把“流动法庭”搬到基层村部,让150名群众受到了一次鲜活的法治教育。 

  曹营社区距离县城20里,森林茂密,泉水清清,是县城数万群众生活用水的水源地。但多年来乱砍滥伐案件多发,县城水源水质下降。商南法院为打击乱砍滥伐犯罪分子,对当地群众强化法治教育,决定将2起涉嫌乱砍滥伐犯罪案件搬到案发地开庭。被告人章某、郭某涉嫌滥伐林木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后,审判长当庭宣判,依法判处二被告人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向在场旁听人员发放了该院编辑的《“法官说法”典型案例选集》读本200余册,并以该案为例,讲解了乱砍滥伐犯罪的危害后果和保护水源的重要性、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