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山更青水更美生态和谐共融

09.10.2015  11:07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自古以来,山水之乐,实为人生不可或缺的心志。西安人是幸运的:有秦岭为魂,有“八水”为魄,这是大自然对西安的慷慨馈赠,更是勤劳的西安人与大自然的和谐共融。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一切生物繁衍生息的根基,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做好水土保持是推动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必然要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是依法推进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时至当下,国家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连续出台《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水保人清楚地认识到:水土保持工作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让全市人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是每一位水保工作者神圣的职责。
     
      随着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和“八水润西安”等一系列生态举措的实施,西安的生态化已成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价值取向,也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生动实践。
      理念先行——打造华夏古都、山水之城      
      西安,是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古城。地处关中平原,南依秦岭,北濒渭河,地貌总趋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包括秦岭山地、沿山洪积扇、平原、黄土台塬、骊山低山丘陵等五种基本类型。优越的自然条件孕育了星河灿烂的华夏文化,但随着西安城市化进程步伐不断加快,生产建设迅猛发展,修路、开矿、建厂、筑房、采砂、采石遍地开花,严重破坏了西安生态环境,造成人为水土流失,形成水土流失面积3851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10108平方公里的38.1%。
     
      西安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正在加快“南山北水”的城市格局建设步伐,历史上严重的水土流失成为制约西安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瓶颈。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截至2014年底,西安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83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46%。
     
      2014年7月3日,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魏民洲来到西安水土保持科普体验馆参观水土流失实景演示时,要求加大科普宣传,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西安市长董军在西安水土保持科普体验馆参观时指出,水土保持既是民生工程、又是生态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西安市将水保工作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以保证城市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大水大绿大美为目标,以理水保土为重点,积极开创城市水土保持新局面,努力将西安打造成具有山水人文特色的“华夏古都、山水之城”。
      治山保土——呵护秦岭古城画卷背景      
      诗人王若冰在长篇散文《走进大秦岭——中华民族父亲山探行》中说,如果没有秦岭,就很难诠释华夏文明和传统文化发生、聚合、成长、衍变的轨迹。而对于西安人而言,秦岭更是远远超出了“山”的概念。秦岭巍峨,我国南北自然生态和气候因此有了分界。在这里,充沛的水源滋养和坚实的生态屏障,造就了八百里秦川的风调雨顺和珍禽异兽的自由霜天。“水是一条龙,从上往下行,治下不治上,万事一场空”,所以只有保护治理好秦岭,才能治山保川,保障平原的安全。
     
      秦岭无疑是西安人的后花园,也是都市人心目中的理想国。秦岭出现在古今无数文人的咏叹调里,出现在都市居民的新风尚里。但随着人类活动的侵蚀,这个后花园一度褪色。
     
      在对秦岭的保护工作上,水保人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早在1999年西安市率先颁布实施地市级水土保持规章,即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立法对植被、水土资源的保护作出规定,同时规范矿产资源、交通设施、城乡建设、旅游设施等方面的开发与保护。2011年,西安市成立了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随后西安市沿秦岭北麓长安区、临潼区、灞桥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六区县挂牌成立秦岭生态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门负责秦岭的保护、开发和管理。
     
      完善法规,依法管护。2013年,制定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强化了水源、植被的保护和水土保持治理。同时,建立蓝田县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临潼区骊山国家森林公园,长安区祥峪森林公园、户县太平峪、朱雀森林公园、周至县黑河、楼观台森林公园,把秦岭植被纳入保护范围,建立了秦岭四宝动物保护基地。查处违法项目118处,关闭采石场26家,砖瓦厂7家,清理违法占地2万平方米,拆除违建别墅200余栋。
     
      实行退耕还林政策,退耕农田25.55万亩,实现绿化,改善环境。在秦岭峪口兴建水库滞洪蓄水,灌溉农田,保障城市供水,水利发电,并全面系统地规划和建设了一批地表水水源地,特别是建成了黑河金盆水库和李家河水库,解决了西安市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实现了城市供水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的转变。
     
      如今,秦岭北麓浅山区各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如期实施,成效显现,促使秦岭北麓旅游观光带功能日渐完善,沿山路周边生态景观环境也焕然一新。
      固本溯源——奠定“八水润西安”根基      
      城市河流水系的多少和分布直接影响着城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生态效益。
     
      早在2600多年前,管仲就在《管子 乘马篇》中说:“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用水足,下毋近水而防沟省。因天材,就地利。”寥寥数十字,道出了城市与水关系的定律——水旺城兴,水败城衰。
     
      历史上西安是一个水资源丰富的城市,西汉文学家司马相如在《上林赋》中写道“终始灞浐,出入泾渭,酆镐潦潏,纡余委蛇,经营乎其内,荡荡乎八川分流,相背而异态”,描写了汉代上林苑的巨丽之美。从此之后西安就有了“八水绕长安”的美誉。
     
      然而,在上个世纪末,受生态退化和人类活动双重因素影响,“长安八水”水量衰减,污染严重,堤岸破损,满目疮痍;“八水绕长安”的盛景成为历史,不复存在。
     
      近年来,西安市加快了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西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加速生态文明建设。2012年12月西安市委常委会审查通过了《八水润西安规划》,规划以“保水、引水、治水”为重点,以再生水、雨洪水为主水源,按照“保护利用现成的,改造提升原有的,科学规划未来的”工作思路,实施“571028”工程。即建设5条生态引水体系,打造7片湿地,生态修复10条河系,新建改造提升28座湖池。届时全市生态水面面积达到7.6万亩,湿地面积7.9万亩,真正把西安建成“城在水中、水在城中、水韵长安”的现代化生态型大都市。
     
      八水润西安工程启动三年来,完成了渭河、灞河等10条河流主要河段生态治理工作,建成堤防386公里;建成西安湖、仪祉湖、航天湖、堰头湖、桃花潭、护城河示范段等10座湖池,新增生态水面面积8223亩;建成浐灞湿地、沙河水街、沣河湿地等10处大型湿地,新增湿地面积18100亩。
     
      渭河西安城市段综合治理工程于2012年纳入“八水润西安”工程,是八水润西安的重中之重。渭河治理工程涉及西安市七个区(县),项目位于陕西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范围,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全面落实了水保“三同时”制度,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累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8亿元。渭河综合治理工程不仅是一项防洪保安工程,同时也是城市水土保持工程。渭河治理水土保持工程主要包括三大部分:一是生态堤防绿化、二是河道滩地治理、三是护堤地绿化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同时,紧紧抓住城市绿化和景观美化这个核心,秉承“洪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理论,着力打造“三个渭河”,即“大水渭河、大绿渭河、大美渭河”,为主体工程建设树立了良好的生态形象。截至目前,已建成生态堤防184公里,建成人工湖14个,形成水面2000余亩,完成堤南200米水保景观绿化,共栽植乔、灌木120余种,新增绿化面积2.39万亩,形成堤路林结合、四季见绿、三季有花的美景,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为西安构建南山北水的城市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开拓创新——实现水土保持示范园科技领先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旨在提高水保科技水平、普及全社会水保意识、增强带动辐射作用,是新形势下市民享受水土保持成果的重要平台,是水土保持科技交流的支撑窗口,是联系各行各业的桥梁与纽带。
     
      2012年,西安市水务局成立了西安市水土保持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在陕西省水土保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建设了一批以汉城湖水保科技示范园为代表,高规格、高水准的水保示范园,形成了“东有临潼凤凰池,南有周至活龙山,西有沣惠仪祉湖,北有渭河生态林,中有未央汉城湖”各具特色的格局,这些水保示范园已成为西安旅游业的新名片,为西安创建园林城市、森林城市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极大提升了水土保持社会认知度。
     
      汉城湖,原名团结水库,位于西安市西北郊,与汉长安城遗址相接,全长6.27公里,由于长期接纳城市污水和城市雨洪,被市民戏称为西安市最大的“卫生间”,严重影响着汉长安城遗址的开发和保护,制约着新北城的建设和发展。2006年,汉城湖立足独特区位优势,突出体现城市水土保持内涵,开始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09年引沣河清水入库,形成了850亩清水水面和1031亩园林景观,团结水库华丽转身为汉城湖,彻底改善了新北城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再现了蓝天碧水、绿草如茵的古韵美景。
     
      2012年12月,汉城湖被省水土保持局命名为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园。2013年通过水利部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技术评审。2014年6月,省市共建的西安水土保持科普体验馆正式对广大民众开放,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共接待学习参观者4万余人次。
      修复养蓄——地表水地下水循环补给      
      西安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277立方米,仅占全国人均的1/7和全省人均的1/4,属于极度缺水城市。正如习总书记说的:“为什么这么多城市缺水?一个重要原因是水泥地太多,把能够涵养水源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给占用了,切断了自然水循环,雨水来了,只能当做污水排走,地下水越抽越少。解决城市缺水问题,必须顺应自然。”
     
      城镇地区地表硬化或覆盖已经成为一种常态,造成降雨入渗减小,地表径流增大,使得地下水源的涵养和补给受到阻碍,造成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形成城市通病——“地下水漏斗”。
     
      为了控制地下水位不断下降的问题,西安市在坚持长年监测的基础上,采取封井、回灌和生态修复,多管齐下,取得了喜人效果。一是西安市1999年决定封停城区自备井。目前,已基本全面封停了主城区禁采区的全部自备水井2155眼,16年累计减少地下水开采量2.1亿立方米。二是从2009年西安市就开始实施地下水人工回灌工作,截至目前先后建成9处12个地下水回灌示范点,累计回灌水量200万m3,各回灌井水位已不再下降,甚至出现逐年上升趋势。三是在西咸新区建设海绵城市,制定严格的生态“绿线”和水体“蓝线”,使水源得以涵养,使田园得以保存,使生态得以循环。四是在东郊浐灞生态区开展水生态修复试点。经过4年多努力,已累计完成投资25.9亿元,完成了水系整治修复、污水处理、湿地保护、雨水利用等工作任务。2013年西安市被评为国家级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示范区,为地下水环境修复提供了经验。
      依法监督——监管与宣传教育并行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生产建设行为,有效防治城市生产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西安市以全省第一批城镇水保监督执法试点区——临潼区为重点,扎实开展水土保持专项行动工作,以此为契机,带动临潼区乃至全市城镇水保监督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执法过程中,西安市先后对多家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房地产企业进行了查处,并依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在西安房地产界引起了强烈震动与反响,也极大鼓舞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的士气与信心,给城市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生机。
     
      西安市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市县联动的监督执法新机制,以点带片,将执法范围扩大到全市区域,监督对象为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占用、扰动、损坏原地貌、植被或者水土保持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全市范围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以及对典型违法案例的查处,有效促进了城市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同时,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方面西安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启动实施水土保持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工矿等活动,宣传教育领域不断拓宽。中小学水保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积极发挥作用,网站、杂志建设日益完善,宣传教育平台建设持续加强。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法制意识。
     
      下一步,为了能够更好地做好西安市的水土保持工作,《西安市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制定中,并将城市水保作为专项规划同时开始编制工作。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善治秦者先治水,随着历史的推移,这句话应多加一个字,善治秦者先治水土。城市水土保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是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坚实基础,水土和谐发展为西安城市发展绘制了崭新蓝图,未来的西安将变得更加美丽!

      新闻链接:

      今年起执行新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

      2015年,陕西省出台了《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补偿费征收的主体、对象、方式、标准、划解比例、使用管理、法律责任,明确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矿产开发、取土挖砂、排放废弃土石渣等四类行为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中,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和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建设期间,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由0.2-0.5元/平方米增加到了2.5元/平方米。根据《办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将全部用于促进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改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