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普法宣传教育步入全新发展期走在全国前列

18.08.2015  11:08

软指标变硬措施 抓落实成新常态

陕西普法宣传教育步入全新发展期走在全国前列

近期,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对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作出部署要求,使影响和制约普法宣传教育的制度及机制障碍得到有效解决,将多年来的软指标变成硬措施和刚性要求,大大提升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这一重大改革举措的出台,是陕西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生动实践和重要成果,将极大地推动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加快法治陕西建设进程,走在了全国前列。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积极工作,锐意创新,稳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众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有效发挥了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制约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成效不显等问题依然存在。在《意见》起草修改中,省委赵正永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将普法工作纳入统筹考虑范畴,要有过硬的措施推动,切实增强《意见》重点措施的操作性和刚性要求。《意见》明确提出了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普法、社会依法治理和普法载体创新等“六深化六推进”的主要任务。

意见》从法治宣传工作体制机制、普法责任划分、五大重点对象普法、法治创建和社会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等九个方面的改革层面,提出了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措施。即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确定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牵头,制定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和干部任前考试制度,把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二是推行板块式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两年一次的全省普法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制定领导干部板块普法工作制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制定公务员板块普法工作制度;由省教育厅牵头制定青少年板块普法工作制度;由省国资委牵头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板块普法工作制度;由省农业厅牵头制定农民和农民工板块普法工作制度;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制定各级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工作制度,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三是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四是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由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牵头,统一编写中小学法律知识读本,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制定法治副校长造册登记及工作制度。持续开展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学校宣传周”等活动。五是加强企事业单位普法,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单位评选活动。六是以“法治县(市区)”创建为载体,构建覆盖城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由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综治办、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在全省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健全法治创建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检查考评机制。法治县(市、区)创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考核,每两年命名一次,给予表彰奖励。并在注重培养“法律明白人”,开办“农民工普法学校”,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建设新型法治文化阵地、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来源:厅法制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