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陕西法官山西执法遇阻圆满解决

26.11.2015  10:05
        “我们亲眼目睹了正义战胜邪恶和法律的威严得到彰显的过程,个中的曲折艰辛,让我们看到了法官执法为民的决心和信心!”11月23日,安康市三龙商务有限公司经理李大军向汉滨法院送上感谢信和锦旗,并紧紧握住汉滨区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2年和2013年,安康市平利县广佛镇、八仙镇和镇坪曾家镇农民余长坤等12人,为改善贫困的生活条件,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安康市三龙商务有限公司购置了14辆工程运输车。余长坤等12人在通过贷款、借款的方式交了购置车辆首付后,将其中的9辆工程运输车交由朱某,投放在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禹鑫煤矿施工,其中的5辆工程运输车投放在晋中市昔阳县三都煤矿施工。刚开始,余长坤等人还能收到一些车辆使用费,但是好景不长,因煤矿效益日渐下滑,朱某也不再给付车辆使用费,导致车辆的分期付款无法按期偿还。随后,余长坤等人要求朱某交还车辆,朱某以各种理由将车辆扣押不予交还。三龙公司在看到余长坤等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又收回不了车辆的情况下,为减少损失,2015年7月1日,三龙公司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向安康市汉滨区法院申请执行余长坤等公证债权纠纷等11起案件。 

        汉滨区法院受理后,因案情重大复杂,又是跨省异地执行,为此,该院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8月26日,安康两级法院执行干警按照既定预案,前往山西省昔阳县三都煤矿执行涉案的5辆工程车,遭到了矿区百余名不明身份人员的阻挠围攻,后经当地法院出面协调,才脱离险境,案件被迫中止执行。随后,执行法官又三次前往山西沟通协调,10月28日,案件在秦晋两省法院的通力协作下得以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