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登记吸毒人员10万多人 35岁以下占比超四成

24.06.2017  07:40

毒品是人类公害,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据国家禁毒委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吸毒人数达250余万人,全国每年由毒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在1000亿元以上,陕西省登记吸毒人员已达10万多人。

昨天,省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当前禁毒戒毒工作的形势和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基本情况。

吸毒人数增加 人员低龄化

今年3月,国家禁毒委在对陕西毒情形势分析时指出,陕西近年来吸毒人数呈增加态势,禁毒戒毒工作形势严峻。青少年为主体的滥用合成毒品问题突出,吸毒人员低龄化趋势明显,35岁以下吸毒人员占现有吸毒人数的43.5%。

吸毒人员中滥用新型毒品、合成毒品的人数急剧增加,占到收治戒毒人员总数的60%以上,因此导致精神严重异常、患各类传染性疾病、负案在戒人员和自伤自残、寻衅滋事的占相当比例,教育戒治难度和执法风险不断加大。

目前,我省司法行政戒毒所由11个增加到13个。同时,连续8年实现了安全稳定无事故,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吸毒人员流散社会造成的危害。收戒量由2013年的3000人上升到目前的10905人。

心瘾难除还需全社会努力

如何戒毒,这是社会最关注的问题。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肯定地回答:“吸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期间,完全可以戒断毒瘾。

一方面,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为戒毒人员创造了一个无毒的环境;另一方面,通过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等一系列手段,帮助吸毒人员戒除对毒品的依赖和“心瘾”,帮助他们恢复身体机能,促进身心健康。

他坦言,吸毒人员经过强制隔离戒毒后,如果回归社会处在一个有毒的环境之中,抵抗不了心理上的诱惑,就有可能再次复吸,这种现象在现实中也是客观存在的。

因此,禁毒戒毒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无毒的大环境,形成共同防范毒品的良好局面才是最重要的。”麻仁伟说。李雨璐 记者石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