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下半年将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20.10.2018  10:41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量,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省政府要求,加快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量。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同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医务人员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全方位监管,着力解决“挂床”住院、骗保等问题,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改进结算报销程序,将“一站式”结算服务扩大到市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异地就医政策,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推进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接共享和整合,加快解决农民工和“双创”人员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结算问题。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55元,较之前提高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提质扩面。优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

  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快智慧医院和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实现诊疗信息共享,支持和引导护士多点执业。(记者李琳)

编辑:黄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