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将评选“汪勇式个人和集体”

09.04.2015  18:48

汉台 网4月9日讯 (记者 石喻涵)4月8日,省委宣传部和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汪勇式集体”和“汪勇式个人”创建评比活动推进会,在全省公安机关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向“三秦楷模”、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副所长、优秀社区民警汪勇等重大典型学习活动。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12月,省委授予汪勇同志我省最高荣誉“三秦楷模”并发出《关于开展向“三秦楷模”粱增基贠恩风汪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以来,省公安厅 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了向汪勇同志等“三秦楷模”学习的活动。今年1月,省委宣传部和省公安厅党委联合下发了《在全省公安机关广泛深入开展“汪勇式集 体”和“汪勇式个人”创建评比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三秦楷模”、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二级英模——汪勇等重大先进典型为榜样,在全省民警队伍中开展主 题创建评比活动,广泛深入地向汪勇等重大先进典型学习,学先进、创先进、当先进,以榜样的力量激活全警,在全省公安机关培育和创建一批汪勇式集体和个人, 推动全省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创建评比活动以政治坚定、忠诚使命、规范执法、爱民奉献、守纪廉洁、创新进取、团结拼搏等方面内容为评选标准,由省委宣传部 和省公安厅统一评比表彰,每年一次,每次表彰不超过10名。被评为“汪勇式集体”的单位,除颁发奖牌外,按照市、县、科所队三个层次,再各奖励现金10万 元、5万元、2万元。被评为“汪勇式个人”的民警,除颁发证书外,奖励现金1万元。

省委宣传部要求,创建评比活动要不断创新载体,为我省各行各业做出样板、树立榜样。深化学习楷模,让更多“汪勇式集体和个人”竞相涌现,充分发挥 “三秦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实践活动,鼓励更多的先进典型不断涌现,使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成为各行各业的“排头兵”,为加快建设“三个 陕西 ”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