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两项创新工作入选“2017年陕西政法工作十大亮点”

09.02.2018  19:25

  2月6日,《西部法制报》头版刊登了“2017:陕西政法工作十大亮点”并专版报道,省司法厅两项创新工作入选,分别为《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的颁布和在全国首创人民调解“双建”工作新机制,标志着我省人民调解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取得突破性进展,引发热烈反响。

 

 

陕西在全国率先颁布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

  2017年2月1日,陕西省颁布施行《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以下简《办法》),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是目前全国首个以政府规章立法形式出台的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办法》共三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人民调解员的概念、选任、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职责要求、补贴待遇、考核奖惩等。《办法》明确了人民调解员的管理主体,规定人民调解员协会应当依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实行分类登记、动态管理,解决了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员无具体组织管理的问题。

陕西首创的人民调解“双建”工作机制推向全国

  在2017年8月23日司法部召开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陕西等6个省、市的工作经验被司法部基层司确定在会上作典型发言。陕西省在全国首创的人民调解“双建”工作做法及经验,受到司法部基层司领导及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被认为在全国具有推广价值。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已建地市级人民调解协会12个,县(区)级人民调解协会71个,县(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94个,分别占100%、66%和88%,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50,441件,调解纠纷1,288,950件,调解成功1,240,968件,成功率为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