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03.10.2017  07:18

关于在我省24个县域工业集中园区设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分团办公室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中小企业局,各有关单位:
  2013年,省司法厅与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共同组织有关律师事务所在我省部分县域工业集中区设立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分团办公室,通过选派优秀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年进驻所对接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展专业化、团队化法律服务,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体检、法律培训、法制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并参与谈判、起草和修改合同等工作,为所在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和驻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这项工作开展以来,成效明显,进展顺利,全面提升了入驻工业集中区依法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了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深受工业集中区和驻区中小企业的热烈欢迎。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更好的服务供给侧改革,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和自贸区建设,实现省委、省政府追赶超越目标,推动我省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经省司法厅与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协商,决定继续在我省部分县域工业集中区设立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分团办公室,组织律师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立
  由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分团派驻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我省部分县域工业集中区,设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分团办公室,进行日常值班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办公室由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分团进行工作指导,各市法律服务分团直接领导,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期暂定五年。
  二、服务原则
  在县域工业集中区设立的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分团办公室坚持免费咨询,有偿(适当收费)服务原则。在免费为工业集中区和入驻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组织法律培训、调解矛盾的基础上,根据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及入驻的中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按照双方自愿原则与管委会及驻区企业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为区内企业提供全面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法律咨询。派驻县域工业集中区的律师事务所要选派专业对口、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律师为县域工业集中区提供日常或集中法律咨询,解答各种法律问题,帮助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及区内企业解决好相关法律问题。
  (二)草拟审查修改合同。派驻县域工业集中区法律服务分团办公室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和驻区企业的合同起草、修改、完善,特别是对招投标文件、征地补偿协议、安置协议等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严把法律关,切实帮助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解决好存在的法律问题,强化规范生产管理,预防法律风险发生。
  (三)参与重大项目谈判。结对律师事务所应积极参与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招商引资等有关项目谈判,帮助制定谈判方案,进行法律风险分析论证和评估,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供项目单位决策时参考,将法律风险降至最低。
  (四)协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派驻律师事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对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协助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建立一整套合同会签、行政管理、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制度更加合理科学,从制度上保障园区建设和正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五)开展法律体检。派驻律师事务所对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管理制度、合同管理以及经营管理等法律问题要定期开展法律体检,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进行补救和改进,切实发挥法律风险防范作用。
  (六)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派驻律师事务所应定期对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讲解合同法、劳动法、担保法等与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密切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水平。
  (七)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派驻律师事务所对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的矛盾纠纷情况要定期进行了解排查和及时调处;对一时难以调解的要制定解决方案,力争使矛盾纠纷尽快解决,为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八)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派驻律师事务所可接受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的委托,指派律师代理有关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律师代理非诉讼案件,力争采取调解方式妥善解决;对诉讼案件,要及时进行法律分析,最大限度维护项目单位合法权益。
  (九)协调办理公证、司法鉴定等其他法律服务业务。根据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需要,派驻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负责协调联系公证和司法鉴定等司法行政业务,力争为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法律服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区)司法局、中小企业局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是全面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拓展律师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积极促进我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抓手,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法律服务分团办公室的设立、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其他各项具体工作。
  (二)精心统筹组织。这项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长,各市(区)司法局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和当地中小企业局联系,统筹协调好这项工作,及时安排派驻律师事务所和县域工业集中区进行对接。各县域工业集中区在接到文件后要尽快进行工作联系,落实联系人员,为派驻律师事务所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安排好派驻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有关生活问题,为值班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务必在今年10月底前做好园区办公室设立工作,并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三)认真履职尽责。派驻各县域工业集中区法律服务办公室的律师事务所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长期性工作来抓并做好值班工作,要结合所在集中区的特点,拓展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实实在在帮助所在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做好预防法律风险,解决实际问题,为县域工业集中区及入驻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积极协作配合。各集中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要积极主动征求派驻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法律意见和建议,在重大事项决定和签订重要合同中要主动邀请值班律师把好法律关,特别是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虚心征求并听取值班律师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提升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工业集中区管理工作和区内中小微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运转。
  工作联系人:
  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非公经济发展处  乔洪英 
  联系电话:029—63916799  18092078066
  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  党  健
  联系电话:029—87290047  13909202936

附件:部分县域工业集中区与律师事务所对接名单

 

部分县域工业集中区与律师事务所对接名单.docx

陕西省司法厅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