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

28.06.2016  23:44

 

 

陕西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2016年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胡和平省长签发《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正式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为广泛宣传、全面贯彻这部规章,6月28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在西安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李云霞介绍了《办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高建民就贯彻实施《办法》进行了安排部署。发布会由省政府法制办新闻发言人助理、综合协调处处长邢亢美主持。

办法》共23条,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等活动,进行了规范,首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食品、医药等涉及百姓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使用商品条码;首次对商品条码的注册管理、印刷设计、数据采集进行全过程规范;首次对数据备案提出强制要求。

办法》的出台与实施,标志着我省商品条码的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于保障、规范和促进商品条码工作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政府法制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同志,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标准化研究院和10家相关企业应邀参加发布会。法制日报陕西记者站、陕西日报、西安日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华商报、凤凰网等媒体和质量技术监督专业媒体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