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正式成立

30.11.2015  15:38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效提升全省广告行业的自律意识、维权意识和保护意识,陕西省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律委员会)成立大会11月27日在西安召开,会议产生了陕西省广告协会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法律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任务、规章制度、服务对象等相关事项。

据了解,陕西省广告协会法律委员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业协会、广告行业专家学者以及法律工作方面的资深执业律师等相关单位、相关行业人员组成,法律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慕明春教授为主任,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雷毓敏、长安大学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敏直教授、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寇鸿雁律师为副主任,省广协委派省广协干部(六级职员)崔引长同志担任法律委员会秘书长。法律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宣传、法律维权、法律指导、理论研究、违法劝诫等多项法律服务。为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法律委员会聘任省工商局广告处刘寒处长、西安市工商局广告处王斌处长、省广协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法律硕士)王平同志担任委员会名誉主任。

法律委员会的成立,为陕西省广告行业搭建了一个更加专业、系统、规范的法律服务平台,填补了陕西省广告协会当前职能中法律服务方面的空白,对降低陕西省广告违法率、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广告企业权益、促进陕西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