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2015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通过

28.04.2015  18:42

4月27日上午,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2015年度立法计划。

省政府今年将按照力争完成、预备审议、调研项目三类实施65件立法项目,其中地方性法规36件、省政府规章29件。将力争年内完成重点立法项目11件,其中地方性法规4件,分别为《西咸新区条例》、《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陕西省地下水管理条例》、《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省政府规章7件,其中包括《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等。还将启动《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修订)》等51个立法、修法的调研项目。

会议强调,要按照急需先立、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质量的原则,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工作,把立法重点放在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上,推动各级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立法不是越多越好,一定要立管用的法。(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