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18.06.2015  18:52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网络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应对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面临的严峻威胁与挑战,全力做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要节点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公安厅《关于传发<陕西省国家级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国“国家级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厅信息系统和网站安全自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重点自查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信息系统和网站的安全保护工作情况,查找问题和隐患。主要包括:

  (一)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信息系统和重要数据的运行维护单位、服务外包相关情况等;

  (三)信息系统建设经费投入和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监测、重要数据保护、灾难备份、应急演练等重点工作的部署和开展情况;

  (五)信息系统设备和资产管理情况;

  (六)网站开办单位、运行维护单位的安全保护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七)网站安全监测预警、备份恢复、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防入侵、防攻击、防篡改等技术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网站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和安全建设整改、安全自查等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九)网站安全事件(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二、自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此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为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确定1名负责同志和1名工作人员(请名单于6月19日前报信息中心)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严密组织。各单位要按照自查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填写《信息系统和网站安全执法检查自查表》(附件),于6月23日前报厅信息中心,自查表电子版请在厅网站下载。如无相关内容填报则出具正式纸质文件进行说明。

  (三)保质保量。按照省公安厅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中要求,省公安厅将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同时还将用自身技术力量对检查范围内的网站开展远程技术检测,发现网站存在被攻击篡改事件的将对网站采取停机整顿,查封相关设备,固定证据、立案侦查等措施,并将网站遭攻击篡改情况通报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自查期间,各单位要按照自查内容逐一排查安全隐患,保质保量完成自查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站安全运行。

  三、联络方式

  信息中心:  李谦      电话:85429312 

       李蓓      电话:85429303

 

   附件:《信息系统和网站安全执法检查自查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杨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