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07.05.2015  13:55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单项验收的请示》(安字〔2015〕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已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要求建成和落实,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你公司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二)加强各类辐射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坚决杜绝相关设施、设备带病运行。

  (三)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四)加强相关场所的辐射环境监测和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计定期读取,建立健全监测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及职业健康档案。

  (五)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报发证机关,并抄送当地环保部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杨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