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12.06.2015  13:01

环保部办公厅:

  根据环境保护部污防司《关于报送2014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环防函〔2015〕544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陕西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随文报上,请审阅。

  联 系 人:陕西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曹磊

  联系电话:029-87292824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8日

 

2014 年度陕西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014年,在环保部的大力支持下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全面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逐步建立了我省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群众环境意识日益增强,全省声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初见成效。

  一、全省声环境质量综述

  监测数据表明,2014年,我省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10个地级市区域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54.8dB(A),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与上年的三级相比有所提高。宝鸡、咸阳、渭南、安康和商洛等5个城市各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标,其他城市各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有不同程度超标,昼间达标率高于夜间。

  (一)城市区域环境声环境状况。2014年我省10各地级市城市进行了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有效监测点1586个,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4dB(A)。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0.6-57.3dB(A)。

  我省噪声影响范围:生活噪声的影响范围占53.9%,影响范围最为广泛;其次为交通噪声占22.9%;工业噪声占7.4%;施工噪声占2.7%;其他噪声占13.1%。声源强度依次为54.1dB(A)、57.5dB(A)、56.4dB(A) 、55.6dB(A) 和54.0dB(A)。

  (二)道路交通噪声。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同比基本保持稳定。延安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其余城市为一级。

  2014年我省10个地级城市对444条路段进行了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监测路段总长749.44公里,其中超标路段长度67.29公里,占监测路段总长的9.0%,同比下降了5.6%。各城市平均车流量在598-2655辆/小时,平均等效声级在60.7-68.2dB(A)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1dB(A),同比上升0.4 dB(A)。以平均等效声级变化3dB(A)为判据,商洛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提升,榆林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同比有所下降,其它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同比保持不变。

  (三)城市功能区噪声。2014年10个地级城市均开展了功能区噪声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7个。各功能区间0、2、3和4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情况较好,1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均有不同程度超标。

  (四)环境噪声污染投诉。2014年,全省12369环保投诉热线受理噪声类投诉共15583件,占各类环境投诉总数的65.6%,工业噪声投诉件3867件,施工噪声9216件,交通噪声368件,社会生活噪声2132件,投诉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96.21%。

  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障三秦人民身体健康,切实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我省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为主要抓手,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逐步形成了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管、部门分工负责,分工联动的工作机制。

  (一)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基本建立。2014年我省出台了《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3部法律法规,市级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咸阳市城区内机动车禁鸣工作的通知》等12个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西安市2014年12月26日正式公布实施《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咸阳市颁布《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了《开展“宁静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咸阳市城区内机动车禁鸣工作的通知》、《创建宁静街区宁静建筑工地安静商业区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铜川市印发了《铜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铜川市环境功能区划及常规监测点位布局研究。渭南市印发了《渭南市城区交通噪声管理办法》。汉中市出台了《汉中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实施了“宁静”工程,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管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强化交通噪声控制,加强社会噪声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二)多管齐下,狠抓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防治。首先是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工地的审批备案数量,减少噪声污染源;咸阳、延安等城市要求城区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在环保局备案。铜川市严格落实“六要四禁止要求”和“建筑工地十二条措施”。二是联合公安、工商、交通、城管、市容、住建等部门,加大夜间建筑工地执法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逐个检查施工工地,一经发现违法施工或超标排放噪声行为,立即进行查处,有效杜绝了大批噪声违法行为,宝鸡、安康等市开展了限期治理噪声超标企业。全省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660人次。三是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单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相关施工单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西安、铜川等市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污染小的建筑施工机械,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施工噪声排放。

  (三)夯实责任,严格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我省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快推进城市市区平交改立交建设,西安市加快地铁建设,开展拥堵路段改造等市政工程,共改造拥堵路段全长3978米,大大缓解了交通压力,有效降低了该路段的交通噪声。同时,咸阳市加强了对西安—咸阳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大大减少了航空噪声扰民纠纷。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市严格执行机动车“黄绿标”分类管理,加速淘汰排放高、噪声大的老旧车辆;各市分别设置了机动车禁止鸣笛区域。

  (四)多措并举,绿色护考工作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各市均印发《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公告》,要求各建筑施工工地按规定时间施工,各娱乐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在晚10时以后禁止产生噪声。加强对高考、中考、小升初、英语四六级开始、公务员招考等大型考试活动中加强值班和监督检查工作,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000多人次。2014年,绿色护考共受理噪声投诉890余件,办结率100%,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据统计,共获益人群约420万人。

  (五)明确责任,不断加大社会生活噪声整治力度。监测结果表明,影响城区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声源,为此,我省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各司其责,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等。商洛、延安等市环保部门加强与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协作,严格贯彻执行《市区环境噪声管理通告》,加强对市区主要街道和区域的歌舞厅、音响商店、商店店铺高音喇叭等进行综合整治。

  三、我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群众环境投诉中噪声污染投诉占全年投诉总量的63.7%,居各类投诉之首。噪声扰民多发问题依然十分严峻,这也是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率低的一个主要原因。投诉的主要问题依次是建筑施工噪声、土方清运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等。目前,我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面临的难点问题有:

  (一)城市发展提速,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相对滞后。1、当前环境噪声监测工作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区人口密度不断增大,我省原有的环境噪声监测工作机制,已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如监测点位没有根据城市建成区的扩大而做出相应的调整,监测结果仅能体现区域噪声变化趋势,不能完全说清声环境质量状况,从而导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针对性不强,声环境质量管理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2、环境噪声监管力量不足。当前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城中村改造及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全省各类建设工地多达10000余处,且大多数处毗邻居民稠密区。投诉与建设的矛盾较为突出。而市、县两级环境监察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面对大量的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投诉,感到力量十分单薄。

  (二)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噪声污染源持续增多。1、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呈上升趋势,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机动车保有量急速增加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相对滞后是影响我省交通噪声的主要矛盾。受城市格局、人口密度、道路规划和历史条件等因素制约,车流大,路面窄,车辆通行能力弱,上下班高峰时段经常出现道路车流量饱和,且人车混杂,致使交通噪声污染问题日渐突出;同时,道路交通规划与城市用地规划之间存在冲突,出现居民住宅建筑紧邻交通干线等问题,使得居民生活受交通噪声污染严重。

  2、渣土车清运噪声扰民问题困局难解。以西安市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晚10点后不允许有噪声扰民施工,而交通管理部门为避免交通拥堵,影响安全和市容等原因,限制渣土车白天在主要道路通行,渣土车清运作业被限制在了夜间的8小时之内,而在这个矛盾问题上,环保不得不为交通安全和建设施工让了路。因此大部分工地不得不在夜间进行土方、进料等渣土运输作业,因此产生的巨大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群众投诉不断增多,特别是2014年以来,渣土车噪声扰民投诉已占总投诉量的15%以上,成为当前噪声治理的难题之一。

  3、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扰民问题持续升温。建筑施工噪声是环境噪声投诉量最多的污染源。建筑施工工地具有分布广、周期长、周边环境敏感点多等特点。由于建筑施工噪声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且密集度高,强度大,从源头削减难度较大,同时受噪声污染防治技术限制,彻底根治的难度很大。

  4、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扰民现象依然存在。随着城市建设加速,人口持续增长,尤其是商住两用楼数量增多,噪声扰民现象频现。投诉的热点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商住楼引进一些存在噪声污染隐患的商业项目,如餐饮、KTV等项目。二是民间自娱自乐项目如夏季居民住宅周边广场吹拉弹唱等娱乐活动。

  四、2015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陕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涉及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收官工作,积极谋划“十三五”规划。

  二是启动陕西省环境噪声地图绘制工作,为政府决策、城市规划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

  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启动《陕西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草拟工作。

  四是加大噪声污染防治的科研与培训力度,重点开展市县两级噪声监测人员培训。继续加大开展宁静社区等创建工作力度。

  五是开展各市声功能区划划分工作。

  五、建议

  1、建议环保部强化顶层设计,成立专门机构,要有专项规划,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让各省环保部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章可循。

  2、建议环保部加大对中西部省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噪声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加大对噪声功能区达标建设的资金补助。

  3、建议环保部进一步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研究力度,强化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附件

 

2014 年陕西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数据报表

 

  1、噪声污染防治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咸阳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咸阳市开展“宁静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咸阳市城区内机动车禁鸣工作的通知》、《咸阳市创建宁静街区宁静建筑工地安静商业区活动的通知》、《咸阳市关于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的通知》、《铜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铜川市环境功能区划及常规监测点位布局研究》、《渭南市城区交通噪声管理办法》、《汉中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环境噪声管制的通告》、《商洛市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与监督检查的通知》等。

  2.地方环境噪声标准

  无

  3.各类噪声投诉率

环境投诉总数(件)

投诉噪声总量

投诉率

办结率

投诉类型(数量)

工业

施工

交通

社会生活

23758

15583

65.6

100%

3867

9216

368 

2132

4.绿色护考

开展城市数量

出动人次

出动车次

10(地市级)

约5000

约2100

 

5.噪声科研情况

铜川市环境功能区划及常规监测点位布局研究

6、财政投入噪声污染治理工程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资金(万)元)

1

咸阳市噪声监测能力建设

安装噪声测试仪

15

2

咸阳市噪声投诉响应能力建设

购置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专用设备

15

 

7.噪声达标区建设情况

开展城市个数

创建个数

达标区面积

覆盖人口数量

4

4

205.5平方公里

约180万人

8.噪声管理能力建设

噪声管理机构数量

专职人员数量

兼职人员数量

总人数

省级

1

 

16

16

地市级

10

 

238

238

9.噪声监测能力建设

噪声监测机构数量

专职人员数量

兼职人员数量

总人数

省级

1

9

30

39

地市级

10

 

76

76

10.噪声自动监测

开展城市数量

设备套数

数据应用情况

2

8

正常

 

 

 

(责任编辑:杨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