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18.08.2015  12:30

榆林煤炭实业公司林海煤矿:

  你公司报送的《榆林煤炭实业公司林海煤矿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收悉,结合陕西省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中心2015年7月3日组织的技术审查会评审意见及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参会代表意见,经研究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本方案符合《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要求,方案实施期为5年,2015年至2019年实施完成。方案实施期生态治理工程总费用195.69万元,方案中设计的各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落实后,在方案实施期内可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林海煤矿建设规模0.30Mt/a,面积3.2067km 2 。调查面积4.9353km 2 ,评估面积为1.0811km 2 。该矿属陕北黄土梁峁区,主要土地类型为草地,区内现存在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

  1.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及事故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筛分车间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锅炉房脱硫除尘设施未建成;储煤场地面未硬化,锅炉灰渣未按要求综合利用;场地区部分空地未绿化。

  2.风井场地:部分空地未绿化。

  3.进场道路:未硬化、两侧未绿化。

  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按照场地区(面积3.89hm 2 )、道路区(面积1.38hm 2 )、原塌陷区(面积35.10hm 2 )及5年塌陷区(面积67.74hm 2 )四个生态环境治理区域落实。

  1.场地区:落实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对储煤场地面进行硬化,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空地绿化。

  2.进场道路区:硬化,两侧植树绿化。

  3.原塌陷区:进行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4.五年塌陷区:充填裂缝,受影响的土地进行恢复治理。

  四、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完成后,需报请省环保厅对恢复治理工程进行验收。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谭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