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18.09.2015  17:24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西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国家高速公路上海至西安线(G40)陕西境西安至蓝田至商州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西商建函〔2015〕2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国家高速公路上海至西安线(G40)陕西境西安至蓝田至商州公路项目位于陕西省的西安市和商洛市,由主线和福银联络线组成,均为新建,全长121.121公里。主线全长117.215公里,起点位于商洛市商州区郭涧村,接商南(豫陕界)至商州高速公路,终点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田王,接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其中商州至营坡村段98.387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营坡村至西安段18.828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福银联络线长3.906公里,起自主线泄(洩)湖枢纽立交,终于蓝田县西福银高速席家河枢纽立交 ,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该工程主线新建29501.44米/14座特大桥,41796.4米/101座大桥,5181.36米/71座中桥,768.6米/78座小桥,12处互通式立体交叉,36处分离式立体交叉,66道涵洞,64道通道,58处天桥,42道隧道(单洞计);设置2处服务区,7处收费站,3处管理所(与收费站合建),2处隧道管理站(与收费站合建),1处洪庆互通式立体交叉和1处洪庆收费站取消建设;福银联络线新建2982.4米/1座特大桥,1道涵洞。工程实际总投资147.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472.67万元,占总投资的1.18%。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9]537号文件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我厅以陕环试生产[2014]97号文件批复工程试运行。2015年6月4日,我厅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由于项目涉及较敏感的目标,之后建设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核实补充了相关资料。

  工程主线线路较大摆动共计17.415公里,占主线线路长度的14.9%。因线路摆动导致新增声环境敏感点数量占环评敏感点数量的27%。根据《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号)》和《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发[2015]52号)》要求,本工程属于一般变更。

  二、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该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沿线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等应急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环境风险应对能力。

  (二)切实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有关环境监测计划,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应按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可以外排的应达到相应的标准。开展锅炉烟气定期监测,视监测结果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采取有效的锅炉烟气净化措施,必要时对燃煤锅炉进行替代。

  (三)加强对噪声敏感目标的监测,并预留足够的噪声防护资金,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西安市、商洛市环保局组织实施。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20日内将审批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送西安市、商洛市环保局备案。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17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29-87291994    传真:029-87294480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层环保厅环评处(710006)

 

(责任编辑:谭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