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通过评审

14.12.2018  12:10

12月12日上午,《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专家评审会在西安召开。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鸣雄出席并主持会议。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处、矿管处、勘查处、储量处、地质环境处、法规处、资金资产处相关领导,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西北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专家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在听取了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关于《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说明后,与会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认真点评,提出修改意见。专家组认为,《规划》依据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指标合理,勘查开采规划分区切合秦岭实际,提出的相关管控要求、重点工程和管理措施可行,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文本结构合理,文字简练,附表附图齐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评审。据悉,《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共分七个章节,在对秦岭矿产资源现状、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绿色矿山建设现状等进行全面、客观分析后,对推进秦岭矿产资源绿色勘查、优化矿产开发保护格局、促进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加强矿上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提出了规划方案。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鸣雄从《规划》编制的重要性必要性、修改完善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作了重要指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严格按照习主席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二是要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紧紧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做到《规划》与《条例》的有效衔接;三是要规范科学编制。要依据自然资源新职能,结合与会专家的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马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