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0.01.2015  21:12
(2015年1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阎庆文院长所作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公正司法,加强人权保障,强化队伍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