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要求建筑施工扬尘整改不到位不开工

15.09.2018  10:05

  为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省住建厅日前印发通知,就全省住建行业做好“一法一条例”检查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安排,9月各市开展自查,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0月中下旬省人大检查组对各市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法律法规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依法推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开展秦岭违建拆除情况。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集中时间人员精力认真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要围绕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必须全面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不能开工;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扬尘管理制度,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企业上限处罚;要对中央环保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必须从严追究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吴桐记者王嘉)

编辑: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