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个不动产权证书发出

03.09.2015  09:38

    9月2日下午,副省长庄长兴为我省第一个也是西北第一个市级不动产登记局——汉中市不动产登记局揭牌,并向汉台区不动产权利人屈明颁发了全省首个《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拿到陕(2015)汉中市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的屈明高兴地说,有了产权证书,自己的不动产权利将受到更好、更全面的保护。

    据悉,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的重大改革措施,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不动产交易秩序,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益,更加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去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加快机构和职责整合,并率先在汉中市开展试点工作。近日,我省将出台《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若干意见》,全面铺开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