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三选副主任在陕西首届仲裁社会公信力建设论坛上致辞

22.09.2014  18:1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仲裁届同仁、新闻媒体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由陕西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主办,西安仲裁委承办,省法经济学研究会、省律协公证与仲裁专业委员会协办的陕西首届仲裁社会公信力建设论坛正式拉开帷幕。首先,我代表论坛组织者对长期以来关心、关注、支持陕西仲裁事业发展,并亲临参与仲裁社会公信力论坛活动的各位领导和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仲裁是现代社会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当今社会,仲裁法律制度在各国普遍建立。1995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仲裁法律制度在我们国家正式确立。同年,全国首批、西北首家仲裁机构西安仲裁委在我省率先创建,随后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汉中和榆林仲裁机构相继成立,我省仲裁机构设置,合理布局基本形成。截止2013年底,全省各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28959件,涉案标的达182亿元人民币。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的独特优势和化解民商事纠纷的能力得以较好发挥。同时,我省各仲裁机构积极务实,创新地推动仲裁事业发展,各仲裁机构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仲裁品质。西安仲裁委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仲裁,倡导“君子之争,和谐仲裁”的理念,打造出“文化仲裁”品牌,在国内外仲裁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延安仲裁委因地制宜地开展 “苹果仲裁”,为当地果农及时化解纠纷。宝鸡仲裁委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自08年开展以来,一年一个台阶,使交通事故纠纷快捷得到化解。汉中仲裁委规范运行,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这些都极大丰富了我省仲裁实践,为全国仲裁事业的整体推进贡献了力量和经验。陕西仲裁已成为全国仲裁一支重要的力量,这是我们陕西仲裁界的骄傲,也是每一位陕西仲裁人的荣光。

全面回顾梳理过去20年的仲裁实践,虽然我省仲裁事业整体推进效果良好,但我们也深感陕西的仲裁事业要进一步推进和提升也面临着诸多障碍和困难,要克服这些困难,突破这些阻碍,既需要从顶层制度设计仲裁法的修改加以改善,也需要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更需要仲裁人的不懈努力来破解。

各位来宾,各位同仁,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建设是仲裁大厦的基石,是仲裁事业的生命,是仲裁人的天职,是仲裁魅力之所在,更是社会、民众之共同期待。这正是我们举办这次论坛的目的所在。希望大家把理论、经验和智慧无私奉献,共同分享。

最后,祝论坛圆满成功,谢谢。

                          (政府法律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