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会水调局来陕讨论协商伊洛河北洛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22.06.2016  17:06
          6月21日,黄委会水调局、黄河设计公司一行五人来陕,与陕西省水利厅讨论协商伊洛河、北洛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为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部在首批25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基础上,今年又启动第二批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涉及我省伊洛河、北洛河两条河流。本次河流水量分配,是以《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国办发[1987]61号)地表水耗水指标和《国务院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2号)地表水用水指标为框架,在协调经济社会用水、生态环境用水以及外调水量的基础上,将流域地表水可分配水量分配到各省区,并提出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

          经充分协商讨论,我省提出了降低耗水系数、扩大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量、保障新建工程供水指标、减少下泄水量、增加入境控制断面等意见和建议,黄委会表示将结合会议意见,对分水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再另行书面征求我省意见。

          延安市、渭南市、商洛市水务局,省水文局、江河局,厅规计处、水资源处、总工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