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庆文院长听取“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

03.04.2015  12:23
        陕西法院网讯    4月2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听取了“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工作汇报。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田平利副院长、谭晓峰主任、张晓健委员和院办公室邓峰彬主任出席会议。

        阎庆文院长在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审管办主任葛迪对省法院机关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措施的汇报后,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前一阶段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的各项工作措施表示原则同意,并提出五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敢于担当,按照动员会讲话和活动方案的要求,有声有色,扎实推进;二要认真研究部署对活动的考核,尽快拿出考核方案,将涉及“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整合,充分利用考核这一抓手,调动省法院各业务部门和各中级法院的积极性;三要尽快制定省法院机关活动细则,让各业务庭室进一步明确应当“怎么做”,各业务庭室要确定一名副庭长专抓活动开展,阎院长将亲自听取各中级法院院长和各业务庭室一把手的工作汇报;四要精心组织八个“规定动作”,同时每个部门都要在学、查、纠、建四个关键环节,分别形成学习书目、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制度列表,并在此基础上编纂《司法规范手册》。在对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和督导时要将这些清单、台账作为检查重点。五要将活动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活动开展要掌握适度,注重审限内结案,同时提高结案数量,做到活动要搞好,办案质效也要提升。

        田平利副院长、张晓健委员也对活动如何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