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多举措规范法律文书制作

01.12.2015  17:30

今年以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提升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化。

严格审签制度,实行“双签制”。由科室负责人首先负责对文书格式、文字语句、法条引述以及罪状描述等进行审查把关,再由分管领导最后审签。

严格法律文书的审查制度。在实行分级把关的基础上,建立重点评查、随机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的法律文书检查机制,并将法律文书检查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结合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办案系统,对案件事实认定、文书制作等进行全面评查。

将法律文书的制作与评优相结合。结合案件评查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对评选出各类优秀法律文书予以通报,并对进入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库的文书,给予单项奖励和考核加分,激发干警更加重视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作者: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田宏军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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