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检察建议重发更重访

12.06.2015  17:32

近期,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向相关单位提出预防对策与建议,并以“四个明确”抓好回访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

明确回访人员。每份检察建议发出后都明确专人进行回访,制定回访计划,联系回访单位,报告回访情况,确保检察建议件件有回音。

明确回访对象。既回访建议单位的领导和中层干部,也回访职工群众,做到“兼听则明”,全面准确掌握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

明确回访内容。强调三项内容必须回访,即提出的建议是否逐条得到落实,未落实的建议进展如何,存在什么困难;受建议单位存在的问题是否逐项得到整改,未能整改的原因是什么;受建议单位还有哪些需要检察机关协助整改的事项。

明确回访时间。明确检察建议发出后的一个月内必须进行回访,并在送达检察建议时,将回访的时间、形式、内容等详细告知受建议单位,促使相关单位尽快落实检察建议。

(作者: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田宏军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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