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处非办告全体市民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11.02.2015  16:39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吸收公众存款、变相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了全市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危害社会 稳定和群众财产安全。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教育市民远离非法集资,确保广大市民不被高利诱惑诱骗,商洛市防范和打击 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不要上当受骗。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看主体资格是否合 法。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二看是否承诺高额回报,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 还本付息;三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四看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在投资时,应全面了解对方公司的经营范围、法人信用等情况,辨析 真伪。防止一些公司以合法形式,利用所谓业务人员通过拉熟人、亲朋好友等参与其中,骗取群众的信任,上当受骗。

二、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参与 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入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学法、懂法, 坚决远离非法集资。面对资金短缺的矛盾困难,要积极寻求合法的融资渠道,通过合法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避免违法筹资、害人害己的事情发生。

三、 要提高风险意识,不要盲目投资。高收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广大市民应保持清醒的头脑,端正心态,理性思考和分析,要懂 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时刻具备风险意识,理性投资,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以免因小失大,造成血本无归。

四、要 提高责任意识,不要放任非法集资。倡议市民始终不参与非法集资,发现身边有涉嫌非法集资现象,自觉远离,同时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要参与,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活动。已经参与非法集资的企业、个人要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并主动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犯罪事实,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 壤,共建和谐商洛。

商洛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五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