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田洗沙 沙场租赁者获刑

11.12.2016  00:36
核心提示: 因非法占用15亩农田用于洗沙、堆沙,严重毁坏耕地种植条件,临潼一沙场租赁者被法院一审宣判获刑10个月,缓刑1年。昨天,临潼区向媒体通报了具体案情,并再次明确表态,对于偷采砂石行为零容忍。

本报讯(王琨 记者 范为民 李佳 实习生 孙鸣 ) 因非法占用15亩农田用于洗沙、堆沙,严重毁坏耕地种植条件,临潼一沙场租赁者被法院一审宣判获刑10个月,缓刑1年。昨天,临潼区向媒体通报了具体案情,并再次明确表态,对于偷采砂石行为零容忍。

2014年9月30日,沙场租赁者贺某以每年35万元价格租赁临潼区某沙场,在该沙场内进行洗沙、堆沙牟利。后又租赁该沙场旁一奶牛场8亩地排放泥水,经营至2015年3月被查处。经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认定,沙场占地23亩,其中基本农田15亩,废弃鱼塘地8亩。土地复垦整理工程量大,属对耕地种植条件的严重程度毁坏。随后,贺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用于挖沙、堆沙,数量较大,且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贺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近日一审判处贺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罚金5000元。

据了解,当地在2013年就成立了临潼区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检、法、司以及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抽调水务局和公安局15名干部专门从事日常禁采监督管理工作。12月9日,临潼区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态:“近年来,我们对于偷采砂石行为零容忍,常态化进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偷采砂石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遏制了非法采砂活动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