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严查严打非法捕猎 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 涉秦岭7个区县开发区将完善“雪亮工程”

02.04.2019  11:40

  近日,我市印发《西安市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相关细化方案,我市将严查严打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挖掘、破坏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打击各类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

  记者获悉,相关部门将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的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区域的河道两侧、沟峪、山区聚居点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加大全方位摸排力度,坚持查源头、端窝点、打链条,全环节实施精准打击。严查严打以电瓶、电容器、铁丝等自制“电猫”类禁用猎捕工具进行非法捕猎或对此类工具进行生产销售的行为。

  《方案》显示,我市将严查严打非法捕捞、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加大对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同时,严查严打非法贩运野生动植物犯罪。加大对公路、车站等运输综合枢纽及出入境货物、包裹的检查,严格审查运输车辆通行许可证;加大对运输存储、物流基地、网络销售等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查严打未持有行政许可文件、专用标识、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检疫证明的野生动植物及制品运输活动。

  根据《方案》,我市还将严查严打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犯罪。全面检查清理未经许可擅自宣传含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内容的广告;清理整顿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场所、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网络交易平台、电商企业、集贸市场、花鸟市场、药材市场等可能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场所,严厉打击互联网非法买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此外,严查严惩破坏林草植被、乱挖野生植物等破坏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栖息地、繁殖地违法犯罪行为。

  多举措提升预防管控综合效能

  记者获悉,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我市还将加强预防管控,提升预防管控综合效能。涉秦岭7个区县、开发区将对所有野生动植物(包括水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进出峪口道路、林区道路、交通要道和人员密集区域建设完善“雪亮工程”、电子围栏等物防技防设施,做到监管到位,提高防范打击效能。在秦岭重要峪口和省道设置由林业、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检查站,严查非法盗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重点区域巡防管控,在进出山路口、峪口、森林公园出入口等进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重点分布区及林区的人员、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管控和盘查。国有林区由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管理机构负责,集体林区由村民委员会、承包经营者负责,林区社会面由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执法机构负责,强化森林资源巡护监测工作。查找改进巡护监测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发挥林业保护管护场站所队管护员、巡护员、生态护林员巡护作用,形成严密的巡防管控网络。加大对乱采乱挖、乱捕滥猎、侵占林地、毁林毁草等违法行为的巡查管控整治力度。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防能力。

  据了解,我市将坚持打防管控并举,制定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各区县、开发区公安、林业等部门将及时公布电话、网络、信访等多种举报方式,拓宽举报途径。加强对举报人和证人的保护和保密,打消不敢举报的顾虑。协调当地镇街将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内容列入乡规民约,积极与林区居民签订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责任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严打严防和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编辑:王晗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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