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三项举措开展法律扶贫助力全市脱贫攻坚战略

10.05.2016  15:54

   为了实现韩城市委确定的脱贫攻坚战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韩城市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法律扶贫工作。

一、围绕精准扶贫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贫困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把送法下乡、送法进贫困村、进贫困户作为重点,组织广大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对全市贫困户普遍开展上门入户法治宣传教育,免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有效提升贫困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一名法治明白人。

二、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一是发挥本市“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作用和开通法律援助网络咨询受理通道,为贫困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拓宽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渠道,将军人军属、70岁以上老人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只要其申请的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农村五保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生活困难补助的人群,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人群,重度残疾或者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等五类人群直接受理申请。三是创新法律援助社会管理,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建立全市8个镇(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优先在贫困户集中的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确定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贫困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帮扶结对活动。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组成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分队,分别与8个镇(办)进行结对帮扶,开展法律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活动。五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走访和排查力度。深入镇(办)、村(社区)、组一线,对走访和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隐患及时疏导,实行先调后援,对调解未果的纠纷,确需法律维权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抓好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其服务贫困群众的能力。二是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机制。构建市、镇(办)、村(社区)、组四级调解网络,结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调处矛盾,解决问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为镇(办)、村(社区)、组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及时化解热点、难点纠纷,防治矛盾激化。紧紧围绕镇(办)党委、政府关注和贫困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完善反馈机制,变被动参与为主动调解、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把村(社区)级人民调解组织建成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和社情民意收集网络,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在预防民转刑、群体性事件、化解信访积案、消除边界纠纷上实现功能深化。四是加强化解专业性、行业性纠纷。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作用,将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稳定。(孙晓娟)

 

                          来源:韩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