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多举措强化弱势群体诉权保护

07.08.2015  13:41
        陕西法院网讯    近年来,为切实贯彻法律平等保护诉权的原则,韩城法院始终高度关注对弱势人群的诉权保护,将之作为全面推进司法公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着重在立案阶段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倾斜保护力度,充分保障弱势人群能够平等行使诉讼权利。

        增强司法救助制度与法律援助制度的衔接、配合,以为其提供更为及时的物质保障和智力支持。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有理无钱”的弱势人群的帮扶力度,确保其能够打得起官司。同时转变审批模式,对已经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在形式审查后直接给予司法救助,不再双重审查,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审核环节,提高司法救助的效率;加强与法援机构的联系沟通,帮助确需请律师代理而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使其尽快获得专业律师所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推行灵活多样满足弱势人群需要的立案方式,以切实减轻其诉讼负担。以便捷、高效为目标,扩大口头起诉适用范围,对确无写诉状能力而要求立案的,立案法官在了解基本情况及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作出笔录即行立案;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移送。特殊案件在预约后,均可派专人上门为其办理立案事宜。

        加强立案阶段必要和充分的释明救济,以提高其诉讼能力。积极履行面对弱势群体应尽的立案释明义务,有的放矢,重点围绕诉讼主体不适格、诉讼请求正当性、事实理由是否明确、具体、完整等展开释明,及时指出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使其掌握诉讼的基本常识,初步解决其因法律知识欠缺而打不了官司的难题。从而指引其规范诉讼行为,正确进行诉讼,避免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韩城法院在诉讼起始阶段即给予弱势当事人以特别的帮助,为他们提供更充分的程序保障,改善了他们在进入诉讼后所处的不利地位,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要进一步增强针对性与实效性,将这项工作做细做实,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使他们不输在诉讼“起跑线”上,更大程度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