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改革新举措

10.04.2019  16:42

  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改革新举措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中新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张子扬)中国公安部10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透露,10项新举措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将于6月1日起推行。

  郭林介绍,截至今年3月底,中国机动车、驾驶人总量及增量均居世界第一,民众买车上牌、考试领证的需求持续高涨。去年,公安部推出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让民众、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今年,公安部又推出10项改革新举措,包括5类业务可以“异地通办”、5项服务可以“便捷快办”,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水平。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通报,5类业务“异地通办”分别为:

  ——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车辆转籍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

  ——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5项服务“便捷快办”分别为:

  ——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

  ——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民众和单位需求。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民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

  ——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民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

  ——推广交管语音服务热线。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完)

编辑: 石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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