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建设领域开展12项安全大检查

22.08.2015  10:24
 

      省住建厅将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在全省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天然气储存等12大领域成为此次大检查重点。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迅速展开排查工作,做好陕北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安全情况排查,加强对在建和已建成易燃易爆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建立专项项目库,排查要求不留死角,不漏一个项目,对发现的重特大隐患进行重点核查复查。

  各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对移民搬迁安置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人民政府;对选址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止建设生产,认真整改;对在建或已建成项目周边安全距离内出现的违法建(构)筑物,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一经发现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断然采取撤人、停产、停建、停电、停供的措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时段。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全省城镇天然气储存、输配、管网、阀井、调压站(柜、箱)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液化石油气储存、运输、经营管理;车用加气站的安全运营;高层建筑、公共经营场所、地下空间等商业经营场所使用燃气情况;陕北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安全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

  附12项检查内容:

  管道燃气企业巡查记录是否完善,入户检查是否到位。

  对燃气管线附近作业的施工单位是否进行安全宣传,对燃气管线是否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已铺设的燃气管线(包括小区)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埋设到位;燃气管线的三通、四通、转角处是否有警示标志并标明管线走向。

  住宅小区管道燃气工程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通气;已通气小区是否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入户安检并有记录。

  瓶装燃气企业站内安全设施是否通过相关部门监测并运行正常;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充装过期钢瓶现象。

  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燃气管网及阀门、调压设施的设施安全情况和日常巡查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人员、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燃气经营企业、经营液化石油气企业(站点)是否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检查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备调峰项目、加油站、加气站、危化品存储库等易燃易爆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划建设标准进行规划选址,与居民点、学校、水源等环境敏感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新建陕北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抗震设防和防灾减灾要求,是否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分布带和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区域。

  对已经建设的集中搬迁安置点规划选址进行逐一排查,建立排查档案,检查是否有国土资源部门认可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是否符合规划建设标准。

责任编辑:飞翔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