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9项成果(通用类)获国家科学技术奖

16.01.2018  11:00

  2018年1月8日上午,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湖北省共有29项成果(通用类)获奖。
  在这29项获奖成果中,由湖北省主持完成的成果有10项,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学进步奖二等奖7项,表明湖北省原始创新和基础研究水平的能力在不断增强,综合科研实力在全国的地位进一步得到提升。湖北省参与完成的获奖项目19项,“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研发与应用”等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项目均有湖北科技力量的注入。
  此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科院武汉分院、武汉科技大学等多所高校、科研院所获奖。近年来,湖北省推动产学研合作,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此次,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湖北省多家科技型企业均斩获奖项。其中,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每年评审一次,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即大家习惯说的“国家三大奖”。此外,还包括授予外籍科学家或外国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以及分量最重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根据2017年5月最新发布的《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三大奖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