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2015年17项环保重点改革任务

30.03.2015  09:02
 

  2015年是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改革的关键之年,日前,省环保厅出台了《2015年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改革工作要点》,确定了今年的17项重点改革任务,以此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推动环境管理和治理,从根本上提高全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2014年,我省环保系统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从加快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制定全省不同区域的行业性、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健全生态破坏举报惩处制度、建立以关中地区治污降霾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完善排污权交易监管制度,积极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简政放权,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等方面入手,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制度机制,注重统筹协调,有序高效推进各项环保改革,对推动环保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体制保障。

  按照2015年的改革任务部署,我省生态环保领域今年要完成的17项改革任务是:创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建立源头严防制度体系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完善排污权交易试点、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推进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环境政策法规、研究确定项目准入环境红线、探索建立企业污染风险保证金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公布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设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政务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根据任务安排,我省将突出进行以下改革,以期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一是构建总量控制精细化管理新机制。建立起有利于污染减排的价格体系和政策体系,严格实施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印染、化工等全口径行业总量控制。二是加强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确定容量预警标准,根据环境容量提出各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优化分配方案,并划定重点总量控制区域。根据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规划预测未来污染负荷,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三是研究确定项目准入环境红线。以化解产能过剩,推进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科技创新、统筹规划为契机,充分发挥环保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中的先导作用。四是不断健全环境地方法规体系。开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工作。继续加强《环境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着手开展《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五是建成覆盖所有县城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建立环境、气象数据共享长效机制,2015年底前建成省级和西安市大气污染预测预报体系,统一发布大气环境及其变化趋势等信息。六是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追究问责。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