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丰收: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加强项目监管 进一步促进水利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

03.12.2014  11:25
陕西省水利厅水利项目稽察办公室主任  王丰收
 
          今年以来,省水利厅稽察办对厅直单位管理的正在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稽察,并对2012-2014年中省稽察机构已稽察过的厅直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总体来看,厅直项目管理比较规范,但在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同程度还存在一些问题。经统计分析,结合调研,对其中突出和带有共性的问题,对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有利于厅直单位进一步规范水利项目管理,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对其它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可借鉴参考。

          一、严格执行设计招标规模标准,规范工程设计招标

          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50万元的,或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5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省厅2012年下发的《关于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按省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招标范围和标准,特别要加强对勘察设计招标管理。设计招标的规模标准采取单项合同估算价和项目总投资双项控制,凡符合两者之一者,都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二、加强厅直项目管理,注意规避施工、监理同体运作

          水利部“关于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严禁施工、监理同体的通知”要求:禁止同属于一个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事业单位)直接管理或存在经济利益关系的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共同实施同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和施工任务。厅直有几个单位既有施工企业,也有监理单位,有的还有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质量检测机构等,在这些单位直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规避同体运作。

          三、严肃计划执行,狠抓项目进度管理

          按照计划管理的要求,项目应当按计划批复的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确需调整修改的,要按程序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凡批复有工期要求的项目,要严格进度管理,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应精心组织、科学施工、严格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水利部已把“进度、质量、招标、资金”等四个方面确定为稽察的重点,并对这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将移交纪检部门深挖细查,严肃处理。所以,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一定要引起重视。

          四、强化建设资金的管理,禁止挪用、出借项目资金

          项目建设资金按规定必须用于经批准的项目,并按批复的概算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建设内容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也不得出借。所以,违规挪用、出借项目建设资金这条“红线”注意不要逾越。

          五、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着力构建良好的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作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项目法人、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及相关从(执)业人员,一定要规范各自行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项目法人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注意规范以下行为,即“四必须一禁止”:必须在中标单位提供履约保函的前提下签订合同,合同签字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必须严格履行质量监督的各种核备、核定手续;必须按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监督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职,确保承诺的人员和设备到场;严禁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

        2、施工企业要注意规范以下行为,即“五保证”:一要保证投标承诺的施工人员必须到岗,项目经理等主要施工人员变更要征得项目法人同意;二要保证必须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必须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测;三要保证“三检制”中终检人员必须具备质量员资格证;四要保证工程评定、验收评定资料符合规程的要求,应按照单位工程组卷;五要保证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施工管理相关文件上加盖本人执业印章。

          3、监理单位要注意规范以下行为,即“六必须一不得”:投标承诺的监理人员必须到岗,总监等主要监理人员变更要征得项目法人同意;对原材料及中间产品必须有质量抽检纪录及平行检测资料,平行检测频次要符合要求;复核质量等级的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监理资质,监理员和无监理资质人员不得复核质量等级;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批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履职,审签施工图,审查项目进度计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署工程价款支付证书;总监必须在相关监理文件上加盖本人执业印章。

          4、要规范质量检测行为。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单位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项目法人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施工企业委托自检的质量检测单位、监理机构委托抽检或平行检测的质量检测单位都必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质量检测单位不能同时为同一个项目的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两个及以上的市场建设主体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与项目进度同步提供,并要有明确的结论,检测单位应对检测报告结论负责。

          六、加强项目监管,促进水利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

          厅直各项目管理单位首先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自身行为,并要加强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市场主体,包括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从(执)业人员的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其次,厅机关相关处室要加强对厅管项目的检查,监督市场主体要严格履职,规范其建设管理行为,同时要加大对不良行为和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对一经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在信用管理平台上公布、曝光;对违规招标、重大质量问题、违规使用资金等十分严重的问题,要进行处理、通报。总之,厅直单位和厅相关处室要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并强化对项目进度、质量、招标、资金等四个方面的管理,防范突出问题发生,共同促进水利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