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区县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月度考核机制成效明显

15.08.2016  22:05

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以来,西安市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了区县目标责任月度考核机制,督促基层扎实抓好日常工作落实。

2014年起,西安市食药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区县目标责任月度考核办法》,对考核标准和指标进行量化。每月底集中利用3-4天时间,针对当前监管工作重点,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县局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式考核,重点检查年度省、市考指标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详细查看当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痕迹”。各区县局只需将平时的工作文件和相关资料按时归档,在月度考核时如实进行提供,有效避免了因较为频繁的月度考核加重基层的工作负担。次月初,市局召开由各区县局局长参加的系统工作例会,集中通报月度考核情况,一方面由工作突出、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区县进行经验介绍,另一方面指出各区县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抓好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将月度考核通报发至全市食品药监系统,并抄送省局、市委、市政府和区县委、区县政府主要领导。

西安市区县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月度考核机制运行两年来,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是 通过考核进一步统一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标准,及时发现和解决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 市局和区县工作沟通更加顺畅,工作落实力度明显提高,确保了年度各项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 三是 全市食品药监系统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显著增强; 四是 进一步提高了区县委和区县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基层切实抓好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西安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