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陕西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

24.02.2017  21:08

为尽快规范统一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准确发挥快检的技术支撑作用,省局成立课题组,在全省充分调研并组织专家反复论证、听取基层监管部门和批发市场的意见建议基础上,日前印发《陕西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自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工作规范》从工作职责、机构与人员、设施与设备、品种与项目、抽样与检测、结果处置、检查与考核等方面,明确了省、市、县、乡镇等各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中的职责,重点对人员、设备、检测品种项目以及抽样工作提出了明确细致的要求,对检测结果的运用和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处置以及工作检查和考核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目前,各县局基本都设置了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基层所成立了快检室,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也设立了自检室。《工作规范》的出台,不仅对各级食用农产品监管部门的快检工作指明了方向,不仅能规范和推动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也对食用农产品经营市场的开办方、销售者落实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今年全省将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能力建设,逐步为基层配备更先进的快检设备,健全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网络体系建设,增加快检项目,扩大覆盖面,实现对象、品种、项目的全覆盖,实现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五统一”,有效提升销售市场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农产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