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结账有陷阱 被收服务费食客很糟心

01.01.2015  13:38

  律师称新沸腾鱼乡世贸天阶店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颜女士夫妇平安夜在新沸腾鱼乡世贸天阶店用餐,结账后发现被收10%服务费,而餐前和用餐时并无服务员口头告知。店方负责人称,已在饭桌上用文字进行过提示,已尽告知义务。律师表示,服务费无法律依据,即使餐前明确告知也是“霸王条款”。

  食客

  多掏服务费 结账有陷阱

  平安夜原本是美好的夜晚,却因几十元钱让颜女士很不舒服。当晚,夫妇二人在新沸腾鱼乡世贸天阶店用餐。结账后,颜女士细看菜单才发现,“除了正常饭菜外,餐厅还收了我们10%服务费,无论是点餐时还是结账时,都没有服务员提过收取服务费一事”。

  北京晨报记者见到这张餐厅结账单,发现颜女士点了水煮草鱼、两份热菜和主食等,最后一项是10%的服务费36.5元,最终总价为402元。颜女士表示,事后她返回店内找到店经理,对方一再表示已在餐桌和电子点菜单首页作明确提示,已尽到告知义务,“那么小的一行字谁会注意到?无论是点餐还是结账时,都没服务员提过收取服务费一事”。而且颜女士表示,当晚顾客很多,他们7点多拿到号,一直过了8点半才吃上饭,“等了一个多小时才吃上饭,这种服务程度也要收费?

  此外,颜女士昨天细看对账单时,还发现所有菜价加上服务费总价是401.5元,总价一栏却显示为402元。对于“四舍五入”的做法,负责人张先生也表示抱歉,称从未有顾客投诉,将向上级反映。但他未给出具体解决方案。

  餐厅

  法律没禁止 桌牌已告知

  昨天中午,北京晨报记者来到该店,发现每桌均有一个高约15厘米的“新品推荐”桌牌,桌牌下方有一行小字,写有“温馨提示:本店加收10%服务费”的字样。该店负责人张先生称,法律上并没禁止餐厅收服务费,而且他们已尽到告知义务,并无不妥。他表示,新沸腾鱼乡只有世贸天阶店收服务费,因为该店地段好、租金贵,菜品也优质,所以不得不收10%服务费,开业五六年来一直如此。

  律师

  文字不足以做到明示

  北京李建成律师事务所的张雪东律师表示,餐厅收服务费一事,虽在法律上并无明文禁止,但不代表合法。就本案讲,餐厅只在饭桌和菜单首页用文字提示,不足以尽到明示义务,“在本案例中,明示必须是口头告知,且要确保消费者听到,消费者进餐厅是用餐的,不可能照顾到菜单上跟菜谱无关的上每一个细节。餐厅没明示服务费,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张律师还表示,本案中,即使点餐前服务员明确告知收服务费也不妥,因为在点餐前,消费者已拿号并等待了一个多小时,该情况下消费者很难再有其他选择,“除非在消费者拿号前就被告知要收服务费”。

  张律师称,餐厅如果运营成本高可提高菜价,但不能单独收取,“难道天冷后,你开了空调,也要顾客帮你分摊吗?”记者 岳亦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