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02.06.2016  18:49

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警示信息,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家长及有关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醒广大考生、家长

1、选择有证单位。考生和家长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推荐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B级以上或公示“笑脸”的餐饮单位用餐。建议少去露天摊贩用餐。

2、居家就餐应注意,生、熟分开,食品应烧熟煮透后再食用,最好不要食用隔夜食品、熟食、剩饭菜;不吃或少吃海鲜类、生鱼类、四季豆角等;拒食有毒有害食物;不食用河豚鱼、有毒或不认识的野生菌等,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要做到饭前洗手,注意餐具卫生,提倡分餐制。用餐时注意科学饮食、营养搭配、平衡膳食,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不暴饮暴食。

4.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就诊和报告。就餐后感到不适或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做到

1、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及病死的禽畜肉,严格按照“五专”要求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天做好员工的健康检查和登记工作,遇有身体不适者,立即脱离岗位就医。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3、食品加工、烹饪条件、个人卫生、卫生设施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餐厅等接待现场要保持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换气,定期进行消毒。

三、各级监管部门应做到

1.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结合考试规模、考点设置和考生集中住宿供餐信息等要素,制定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与保障方案,明确监管重点,在中高考前可对供餐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突出重点,开展检查。要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持证上岗情况和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3.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发布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要畅通信息与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和公众投诉举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快速及时妥善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餐饮处供稿)